四個人下了車,站在馬路對面,猶豫了好一會兒。
他們都只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與警察打交道的很少,心裡有些畏懼。
傑森心下一橫,帶頭走進警察局裡。
值班臺後面坐著一箇中年警察,一看就是老油條。
他抬頭看了四個人一眼,繼續低頭看他的手機:“什麼事?”
傑森拿出手機,開啟通緝令:“警官,我們要提供線索,是關於這個人的。”
警察看了一眼他的手機,立時坐直了身體:“你確定?”
傑森回頭看了看三個同伴,很認真地道:
“我們知道這個人在哪兒,就住在我們鎮上。我們四個人,都見過他。”
警察來回掃視著四人,半晌後,拿起桌上的電話,撥了一個內線號碼。
“局長,你最好下來一趟。對,現在,那個懸賞的事,對,就是那個。”
警察局局長叫羅伯特,已經在這個位置上坐了十一年。
他將那四個小夥子,領進會議室,關上門,倒了咖啡。
待到問清楚所有資訊後,讓四人在會議室等著,他自己出去了。
這一等,就是三個小時。
傑森四人起初還在興奮的策劃著,拿到賞金後,一起去酒吧,去泡妞。
他們還要去阿拉加州,見識賭城的風采。
只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沒了開始的激動,漸漸變得焦躁起來。
根本不像他們來前所想的那樣,警察局接到報警後,
立刻召集人馬奔赴小鎮,將那個惡魔繩之以法。
哪怕是再不懂事,也覺得其中肯定的是出了什麼問題。
直到下午四點來鍾,四個年輕人正不耐煩時,局長羅伯特來了。
“各位,經過核實,你們提供的線索與事實不符。”
傑森猛地站起身來:“什麼?不可能!我們四個親眼見過他。”
羅伯特冷冷地道:“我已經說過了,不是同一個人。
另外,鑑於你們四人報假警,我將對你們實行拘留,時間為一個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