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過了多久,一陣刺骨的陰冷順著地面滲入骨髓,將張崇邦從無邊的黑暗中強行拽了回來。
他猛地睜開眼,視線卻是一片模糊的重影。後腦勺傳來的劇痛如同被燒紅的鋼針狠狠扎入,每一次心跳都帶動著太陽穴一陣狂跳。他下意識地想要坐起來,卻發現四肢百骸像是被拆散了架一般,使不上半點力氣。
“嘶——”
張崇邦倒吸了一口冷氣,顫抖著手摸向後腦勺。指尖觸碰到了一片粘稠而乾涸的液體,那是血跡混合著泥土的留下的痕跡。他咬著牙,使勁甩了甩腦袋,那種眩暈感才稍微減輕了一些。
環顧四周,自己依然身處那片荒涼的偏僻小徑,遠處的霓虹燈影在樹影間支離破碎。
“該死的,是誰偷襲的我?”
他強撐著站穩身子,職業本能讓他下意識的摸向了自己的腰間。
但是下一秒,張崇邦原本就蒼白的臉色瞬間又蒼白了幾分。
空了。
那把原本應該插在腰間、被警員戲稱為“大胖子玩具槍”的史密斯威森警用左輪手槍,此時卻消失不見。連同那個皮質的槍套扣帶,也被人粗暴地扯壞了。
在港島警隊,丟槍是足以終結任何一名警員職業生涯的重大瀆職。貴如《逃學威龍》裡的署長黃炳耀,丟了配槍都要嚇個半死。而如果情況再糟糕一點,這把槍落入悍匪手中,並在接下來的時間裡犯下血案,那麼作為失主的張崇邦,不僅要脫掉身上這層皮,甚至有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
於是他的第一反應便是掏出手機,趕緊上報給總部。
但在手指觸碰到撥號鍵的那一剎那,張崇邦卻停住了。
他想起了一件事——下個月,警隊內部的晉升名單就要公佈了。憑藉著這些年在重案組的功勳,他幾乎是板上釘釘的高階督察(Senior Inspector)人選。
如果在這個節骨眼上報丟槍,哪怕最後能找回來,他的檔案上也會留下一個永遠無法抹去的汙點。升職會變成泡影,他一直以來堅持的“精英警察”形象也會徹底崩塌。
張崇邦僵在原地,理智與私心在腦海中瘋狂搏鬥。
最終,他顫抖著收回了報警的念頭,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說:現在警力這麼緊張,沒必給他們添麻煩,只要趁著這兩天把槍找回來,一切就平安無事。
然後他撥通了警署接線室的電話,深吸一口氣,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儘可能地虛弱而自然,說道:
“我是重案組張崇邦,警員編號PC。剛才我前往紅磡綁架案現場視察的途中,遭遇了一名蒙面歹徒的突襲……經過一番纏鬥,歹徒逃走了,我受了點輕傷。對方身手很快,似乎是有備而來。”
“收到,張Sir。需不需要派巡邏車過去支援,或者通知醫院?”接線員關心的問道。
“不用了,”張崇邦閉上眼,讓自己聲線儘可能平穩,“我自己叫手下過來處理就行,別驚動太多人,免得讓外面那些小報亂寫,就這樣。”
“明白,我會把今晚的事情整理成檔案,張sir你自己小心點。”接線員只當是這位重案組的“明星督察”好面子,不想讓人知道自己被歹徒暗算,便也識趣地沒有多說。
結束通話電話後,張崇邦踉蹌著走向自己的私家車。
那種由於撒謊而產生的自我厭惡感,讓他感覺後腦勺的傷口更更痛了。但現在的他沒時間內疚,他必須要先給自己消失的配槍找一個替身。
……
晚上九點,油麻地邊緣的一家還沒關門的懷舊玩具店裡。
張崇邦壓低了帽簷,神情尷尬地站在櫃檯前。他指著模型架上一個做工精細、重量感十足的合金轉輪假槍,聲音有些低沉:“老闆我要這個。”
店老闆是一個乾瘦的老頭,他推了推老花鏡,看了看張崇邦身上那件滿是塵土和血漬的襯衫,又看了看現在的時間,有些好奇地問道:“靚仔,這麼晚了才下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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