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我略懂拳腳,婆家跪求離婚》第3章 方向盤一轉,黃金萬兩!(2)

作者:秦無疆·8個月前

無論她如何解釋,都沒人肯相信。

或許,有人相信她的話,但這些人本就是張鳳仙帶來的,都是和陳家。和張鳳仙交好的人,根本不會為她出頭。

她想去報警,卻出不了門。

所有人都說她水性楊花,不守婦道,搞破鞋,該被送去革委會,先遊街批鬥,再判刑勞改。

原主百口莫辯。

最後,陳家當家人陳繼昌一錘定音:“陳家做不出逼死人的事,既然事情發生了,就讓向東委屈些,娶了她。”

哈!

她一個清清白白的大姑娘,被他們陳家騙婚,被有三個孩子。愛打人的三十歲老男人陳向東糟塌了,到頭來還變成了陳向東受委屈?

陳向東拿著她的結婚證明和材料,去結婚辦事處領了兩個人的結婚證回來。

領了證,陳向東的所作所為有了免死金牌。

原主從此被困在陳家,開啟了悲慘一生。

彼時,她不知孃家是同謀,再三向孃家求救,可從父母到兄弟,都讓她別鬧事,老老實實過日子。

打你怎麼了?哪個女人不捱打?

誰家的日子不是這麼過的?就你矯情?

他打你肯定是你不對,不然他為什麼打你?

原主每天被打得鼻青臉腫,什麼辦法都試過,報警,向婦聯求助,找陳向東單位領導,要求離婚。

公安。婦聯和單位都說這是家務事,只能調解。

陳家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張鳳仙還要去投訴人家公安。婦聯和單位的同志,說人家破壞她兒子兒媳的婚姻。

所有求生的路都被堵死。

她告一次狀,陳向東就往死裡打她一次。

最嚴重的一次,周喬喬被打斷六根肋骨,眉骨骨折,眼球充血,胳膊骨折,內臟出血,牙也被打掉了兩顆。

但有了那張結婚證,這就是家務事。

把打人者批評教育一頓,事情就算處理了。

由於原主嫁進門的方式不光彩,整個陳家,誰都可以踩她一腳。

張鳳仙每天教訓她,動輒打罵,不許吃飯,陳家所有的活都丟給她一個人幹,幾個妯娌連孩子的衣服都丟給她洗。

理由就是她沒工作,連家裡的活都不幹,還想吃白飯不成?

還有已經嫁出去的大姑子陳水紅,婆家重男輕女,她為了拼生兒子,把四個女兒全丟回陳家,讓她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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