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當學霸穿成炮灰路人甲》第15章 校園文里的炮灰女友(15)(2)

作者:歲冬下雪了·8個月前

雖然這條手鍊克數低,但是也有個兩三克,這年頭也得要個兩三千塊錢了。

江夏搖頭:“你拿著吧,我不喜歡戴手鍊。”

這東西容易掉,還容易勾頭髮,江夏不喜歡,但她覺得江秀芳會喜歡。

江秀芳和賭鬼丈夫結婚,並沒有收什麼彩禮,更別說三金,她是被“換親”的。

那個年代,底層家庭若是沒有錢,就將自己的女兒和別人家的交換,好給自家的兒子換個老婆回來。

當然了,有些人家也會收彩禮,只不過這個青城某些地方,會有許多窮人家扣下女兒彩禮,用來給兒子娶媳婦。

女兒得了“高彩禮”的罵名,大半的錢卻流入家裡的兄弟手中。

就像從前,江秀芳一開始改姓的時候,得了不少異樣的目光,似乎覺得女兒隨母性倒反天罡。

好在原主血緣爹人品差勁,實在沒有什麼朋友,否則少不了打上來指著江秀芳的鼻子罵。

但在原主的記憶裡,上門的人雖然沒有,但也有背後說江秀芳不像個女人的話。

基於此,江夏和原主一樣不喜歡這個地方,等高考後,她勢必要帶江秀芳走的。

江秀芳卻還抱著手鍊,反覆確認:“夏夏,你真不戴嗎?還是不喜歡?等媽媽這兩個月再攢點錢,給你買個金鐲子好不好?你上大學了,該打扮起來了。”

她因為沒有彩禮,又沒有三金,受過不少或同情或嘲笑的目光,雖然從來沒有對女兒提起過,但心裡還是覺得有金子更有底氣。

這樣的底氣,她沒有,就想給女兒。

首都有錢人肯定多,她不想女兒遭受和自己一樣的目光。

她覺得金子是頂好的東西,給女兒戴個金鐲子,就不會有人因為家世瞧不起她了。

江夏語氣平淡認真:“我真不要,也不喜歡打扮,你若是有錢了,就給自己買,以後等我有錢了,我也給你買。”

江秀芳當即高興地笑起來。

“我哪能要你的錢?你的錢你自己收著就行,媽媽年紀大了,戴這個也不好看。”

她摸了摸自己的臉,想起今天見到的顧嵐。

她站在顧嵐面前,簡直和顧嵐媽媽一樣,明明人家兒子和自己的女兒同歲。

但想到女兒的話,江秀芳又開心起來。

她有這麼好的女兒,還有什麼不知足的?

“媽媽真不要你給我花錢。”她再次推拒。

這次江夏沒說話,她不喜歡畫大餅。

江秀芳這一生吃了太多別人給她畫的餅了,“長大了就好了”,“結婚了就好了”,“有了孩子他就會改了”,可惜從幾歲到四十幾歲,給她畫的餅,沒有一個成真,反倒叫她吃盡了苦頭。

後來賭鬼死了,她終於不用吃餅了。

但江夏是她女兒,江夏說的話,她依舊吃,或者說她相信。

”。攤出您陪我天明,息休先天今,飯晚完吃“,說夏江”。媽媽,吧家回“

”。忙幫人用不我,多不人的腐豆買,熱氣天近最,跟你要不我,息休好好該完考你“:手擺芳秀江

”。行就息休好好,乖,夏夏“

。用沒己自得覺會,然不

”。好“:息嘆自暗,話句這了懂讀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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