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王大彪把布囊拍了拍,“那誰不除,咱們這山頭就待不下去了。”
“花錢消災,懂不懂?”
狗子不懂,但他不敢說。
王大彪大步流星地出了寨門,一瘸一拐地往縣城走。
走了二十里路,到縣城的時候天都快黑了。
縣城不大,但比鎮子氣派多了。
城牆是新修的,城門樓上掛著“平恩縣”三個字,門口站著兩個兵卒,腰裡掛著刀,站得東倒西歪的,一看就沒吃晚飯。
王大彪整了整衣領,大搖大擺地走過去。
“站住!幹什麼的?”一個兵卒攔住他。
王大彪挺了挺胸,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像個山賊:“我找你們縣尉,孫大人。你就說老王找他,五年前請他喝過酒的那個。”
兵卒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著他臉上的青紫和吊著的胳膊,嘴角抽了抽。
“等著!”另一個兵卒跑進去通報了。
不多時,兵卒跑回來了,說道:“進去吧,大人在後堂等你。”
王大彪心裡一喜,腰桿挺得更直了,跟著兵卒七拐八拐,走到後堂。
此時,孫縣尉正坐在案几後面喝茶,瘦長臉,留著兩撇鼠須,穿著一身黑色的官袍,看著比五年前老了不少,但那雙眼睛還是滴溜溜地轉,一看就是個精明人。
“孫大人!”王大彪一進門就喊,聲音裡帶著三分親切、七分委屈。
“您可得給我做主啊!”
孫縣尉放下茶杯,皺著眉看了他一眼,“王...王什麼來著?”
“王大彪!五年前,在城外那個山頭,我請您喝過酒!您還記得不?那天您還誇我那壇酒好,說下次再來......”
“哦,王大彪。”孫縣尉想起來了,但臉上的表情不怎麼熱絡,“你這是怎麼了?讓人打了?”
“可不是嘛!”
王大彪一屁股坐在旁邊的凳子上,開始訴苦:“大人,您是不知道啊,城外來了一夥流民,還把我和弟兄們打了!您說這還有王法嗎?”
孫縣尉端著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沒說話。
王大彪知道,光靠“交情”是不夠的。
然後,他從腰間解下那個沈甸甸的布囊,雙手捧著,恭恭敬敬地放在案几上。布囊落在案几上,發出“咚”的一聲悶響,一聽就知道分量不輕。
“大人,這是小的一點心意,不成敬意。您給弟兄們買壺酒喝。”
孫縣尉的目光落在布囊上,伸出手把布囊解開一條縫,往裡看了一眼。三千文半兩錢,碼得整整齊齊,青灰色的銅錢在燭光下泛著暗沈的光。
“王兄弟這是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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