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想吃野雞肉,勾引不了就偷
厲言晨撿柴火正撿得認真,前邊荊棘叢裡一隻野雞“撲稜”著翅膀飛了起來,他隨手撿起一顆小石子,“嗖”一聲扔出去,野雞“嘎”地大叫著栽倒落下。
他幾步躥過去,將野雞拎起來,用藤條捆住翅膀和雙腳,跟柴火丟在一起。
那乾脆利落的樣子,讓陳雙雙都看呆了。
這人身手也太好了,一下子就打到了一隻野雞。
她已經好久沒吃過肉了,如果她去討要,不知道會不會給。
應該會的吧!怎麼說他都是剛來葉家灣的知青,為了討好本村人,一定不會吝嗇一隻野雞。
何況這深山老林,孤男寡女的,要是他不給,她就“想辦法”,讓他不得不給。
男人嘛!沒幾個不想幹那事的。
為了吃口肉,陳雙雙也算是夠拼的,走過去用腳踢了踢動彈不得大野雞,感覺很肥,腦子裡已經計劃好要怎麼吃它。
“同志!這野雞能不能給我?不白給,我用一把柴火跟你換。”陳雙雙雙手揪著辮子,低著頭,眉眼含春,做出一副要勾引人的樣子。
這男人實在好看,能被他睡,自己不吃虧。
厲言晨淡漠地瞟了她一眼,甩出兩個字:“不換。”
“同--志!”
陳雙雙的聲調九曲十八彎,要是王志飛或是李國濤,也許腿都被喊軟了,厲言晨像是遮蔽了聽覺,只顧著撿柴火,理都懶得理她。
“我都說了,不白給,我用東西換。”陳雙雙追在厲言晨身邊,羞羞答答,“只要你願意,隨便拿什麼都可以。”
那意思就差沒明說,用我的身體換野雞也行,我樂意的。
厲言晨還是丟出“不換”兩個字。
這女人一看就沒安好心,真把野雞給她,說不定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堅決不換,也許還沒那麼多麻煩事。
野雞一旦到了她手裡,回村胡說八道,他真吃不消。
別問他為什麼知道,問就是經驗之談。
連在山裡勾引人都能做得出來,還有什麼是她做不出來的。萬一她拿到野雞,說自己逼迫她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怎麼辦?
被爺爺奶奶知道,他入贅的任務怕是要泡湯。
唯一的辦法就是拒絕徹底,啥都不給,無憑無據,她想汙衊人都做不到。
這種事他見過,以前一個戰友回鄉探親,有個姑娘說他鑰匙扣上的塑膠絲纏繞出來的花好看,很想要,他就給了人家。
結果倒好,那姑娘反咬一口,說他佔了她便宜,那朵花就是證據。事情鬧得很大,戰友說不清楚,跟原來的未婚妻退親,娶了那姑娘。
未婚妻想不開,跳河自殺,戰友魂不守舍,出任務時頻繁出錯,最後犧牲了。
這是血淋淋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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