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眼淚一半為了感情,一半是因為愧疚。
但她愧疚,卻不後悔,也不自責。
因為她根本無法原諒張之掙一家把人往死裡逼的商業手段,俗話說做人留一線,他們家族的事業已經那麼龐大,如果說胃口大到想吞掉她家的資產,她尚且可以理解為這是商人的企圖心,但一絲活路也不給又是何必,破船也值三斤釘,他們連那三斤釘也要賤賣出去。
她站起來,抹了把淚:“我們不可能了,我不會允許自己和你在一起。”
不愛他時,她可以和他在一起,愛上之後,反而不能。
就像她可以為了套牢他而去紋身,卻不能容許自己在愛上他之後還留著那個紋身,她把紋身改了,為了證明自己仍然有報復的決心。
他下巴緊繃:“好,這是你說的。”
“我說的。”
他轉身離開,這次真的沒有再回頭。
離開之後,他刪除了她所有的聯絡方式,只是經常按捺不住,到她微博看看。
開始的時候她和之前一樣,經常更新一些出去玩的圖片,曬美食,曬風景,偶爾也曬自己。
直到兩個月後的某天,大半夜,她忽然發了一條純文字博文:【挺難受的,沒分手之前,出去玩能暫時忘記你,分手之後,反而做不到了。我把自己偽裝的再熱鬧,也耐不住內心是荒蕪的。】
看到這條微博的張之掙,心底竟泛起一絲喜悅。
被前任念念不忘,當然開心了。
後來她頻繁發一些情緒化的文字。
這年四月份:【把張之掙的紋身改成林馳舟就真的能把愛情轉移嗎?】
五月份:【我想愛林馳舟,偏偏愛張之掙。】
六月份:【爸媽我真沒用,學什麼言情小說去報仇啊,最後仇沒報成,還把自己搭進去了。】
八月份:【OK,我真的要放下了。】
九月份:【可是放不下。】
十月份:【一定要放下,一定會放下。】
次年二月份:【林馳舟帶我去看海了,不知道為什麼,今天看到他用沙子寫我名字的時候,我有點想接受他。】
次年六月:【和林馳舟在一起了。】
……
這些微博他都曾截過圖,但後來在看到五月份這條博文之後,他把它們又都刪了。
普通人從失戀到走出去的時間,頂多也就一年。
她也不例外。
他在奢望什麼,在渴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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