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閃婚,豪門老公天天親哭我》第82章:不懂吃醋的女人(2)

作者:胡楊三世·8個月前

“安瀾!”

顧月笙在電話那邊生氣的大喊了聲:“什麼兩個月?我們的結婚證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而我們倆的協議是私下裡籤的,並沒有公證過,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安瀾當即怔住,愣神了近十秒才反應過來:“不是,顧月笙你這話什麼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你不要告訴我,你沒聽懂!”

“我是真沒聽懂,你仔細給我解釋......”

她話還沒說完,顧月笙那邊已經掛了電話,顯然不願意再跟她囉嗦了。

安瀾也生氣,狗男人就是莫名其妙得厲害,他跟外邊的女人糾纏不清,她都沒找他麻煩,為何他還生氣?

算了算了,不跟狗男人計較,等合約到期了,她再找他去辦離婚就行了。

顧月笙的確是生氣了,而且生很大的氣。

緋聞中午就出來了,下午三點衝上微博熱搜,蘇越問他要不要處理,他一直壓著沒讓處理。

因為他知道,那個時候安瀾在飛機上,一定看不到這個熱搜,所以他得等她看了後再說。

原本以為她看到熱搜後會給他打電話問責,可誰知道等到晚上九點都沒等到。

他實在等不下去了,主動打電話過去,還以為她沒上微博沒看到,誰知道——死女人,她就不能吃一下醋嗎?

罵他,跟他吵,跟他鬧,怎麼著都比這不理不問的好啊?

蘇越的電話這時候打進來:“笙哥,微博上的事情怎麼辦?現在估計強行刪是刪不了的。”

顧月笙深吸了口氣:“登入我的微博,把我的結婚證曬出去,不過女方人像,名字要打碼。”

“笙哥,耀星娛樂肯定不會同意的,然後你還有三部電影待上映,去年的代言沒到期,今年四月份才拍了一個廣告,這一公佈,肯定會受到影響.....”

作為藝人,不僅不能自由戀愛,同時結婚更是受到限制,這也是娛樂圈很多藝人不結婚,或者選擇隱婚的原因。

被蘇越這一提醒,顧月笙深吸了口氣,這才知道自己身在娛樂圈有多麼的身不由己。

“那就發聲明,說寧晨曦是我母親的乾女兒,我跟她是兄妹關係,當晚烤鴨店,也是一個哥哥為遠道歸來的妹妹接風洗塵。”

蘇越:“好的,那我讓公關部那邊擬博文,擬好後發你看,沒問題我就幫你發上去。”

耀星娛樂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大公司,危機公關部24小時有人值班,專為公司藝人處理危機類的事情。

顧月笙年輕有為,還不到25歲已經拿了兩次最佳男主獎,是耀星娛樂的頂流,這樣的明星曝出戀情肯定掉粉。

從下午兩點到晚上九點,短短幾個小時,顧月笙就掉粉幾十萬了,公關部也是非常著急,早就想公關了,可顧月笙一直沒同意。

晚上十點,顧月笙發了微博,明確表示自己和寧晨曦只是兄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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