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最強皇孫,朱元璋求我當儲君》第一百二十九章 無需增設(2)

作者:何不隨風起·7個月前

“你怕是連自己的身份地位都沒擺正!”

王懷安不接話,只是沉著臉,冷哼一聲,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理刑館。

看著王懷安離去的背影,朱允熥臉色陰沉下來,但並未將此事太過放在心上。

他早有預料,整頓理刑館的風氣,必然會觸動某些人的利益,引來麻煩。

這不過是開始,往後的麻煩,怕是還會更多。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既然敢來林州府,自然早做好了應對一切的準備。

第二日一早,天剛矇矇亮,朱允熥換上了七品推官的官服,手持吏部簽發的任職文書與官憑,徑直前往府衙。

按照大明規制,向林州府知府正式報道。

知府坐在府衙大堂的主位上,見朱允熥走進來,目光掃過他年輕的面容,眼中閃過明顯的驚訝。

顯然,他沒想到朝廷派來的新任理刑館推官會如此年輕。

驚訝過後,知府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抬手示意朱允熥免禮,笑著道:“朱推官不必多禮。”

“從此以後,你我是林州府的同僚,同朝為官,共事一府,往後府中刑獄之事,就要多勞煩朱推官了。”

“還望你我二人互相關照,共同打理好林州府的事務。”

知府話語溫和,態度謙和。

朱允熥拱手行禮,臉上帶著客套的笑意,與其寒暄起來。

府衙大廳裡,左右兩側的座椅上,還端坐著一眾官員。

左側是林州府同知,足足有三位。

右側的林州府通判,也是三位之數。

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皆是知府的佐貳官,單是這兩個職位,就佔了六個編制。

按朝廷規制,同知與通判本就是輔佐知府處理地方、政務的,主抓民生、水利、糧儲這類民生庶務。

依地方繁簡不同,最多可額外增設一人,林州府倒好,直接各設了三位,實在離譜。

除卻這六位佐貳官,府衙裡官位排第四的,就是朱允熥的推官之位。

論位次,他是府衙四把手,可論實權,在某種程度上,除了知府,屬他最盛。

畢竟,推官掌一府刑獄案件審理、刑事判定之權,遠比管著民生庶務的同知、通判要緊要得多。

朱允熥簡單向眾人見禮報備後,尋了一側的椅子落座。

知府見狀,率先開口道:“朝廷既派了朱推官前來,那理刑館就可以正式開館理事了。”

“只是單靠一位推官,想來擔子過重,本府意下,是與諸位商議,舉薦一兩位合適人選,上報朝廷,再添一兩個推官編制。”

話音剛落,朱允熥徑直起身,道:“知府大人,依朝廷定規,府衙推官之位,本就只設一人,無故增設編制,恐怕於規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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