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公道不在法律,那便在我刀下》第14章 法律規定喝酒不能醉嗎(2)

作者:吾嘆逍遙·8個月前

兩人走到審訊桌前,“哐當”一聲坐下。

吳文鴻抬眼,目光落在林河身上。

少年依舊坐在那裡,雙手被手銬銬在椅背上。

脊背挺得筆直,臉上沒有絲毫慌亂,只有一片死水般的平靜。

“林河。”

吳文鴻的聲音低沉,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壓。

“關於家常飯店的事,你再好好說一遍。”

他的指尖,重重地敲在筆錄紙上。

那力道,像是要把紙戳破。

林河緩緩抬眼,目光落在吳文鴻臉上。

沒有躲閃,沒有畏懼,只有一片冰冷的漠然。

他沒有回答。

只是喉結輕輕滾動了一下,然後開口,聲音沙啞卻清晰:“我渴了,想喝水。”

這話一齣,李文傑的火氣“騰”地一下就上來了。

他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指著林河的鼻子罵道:“林河!你別給臉不要臉!”

“現在是警方在問你話!老實交代清楚才是正道!”

“還敢提喝水?你配嗎?”

李文傑的吼聲,震得人耳膜發疼。

審訊室的氣氛,瞬間劍拔弩張。

林河卻像是沒聽見一樣,眼神都沒動一下。

他只是看著吳文鴻,重複了一遍:“我渴了。”

頓了頓,他又補充了一句,語氣裡帶著一絲嘲諷:“我還不是罪犯,只是配合調查的嫌疑人。”

“法律規定,嫌疑人配合調查期間,有基本的人權。”

“連喝一杯水的權利都沒有嗎?”

“還是說,海城的警察辦案,都是靠刑訊逼供,靠打壓嫌疑人?”

“一上來就給我戴手銬,把我當兇手對待。”

“我沒投訴你們,已經算是客氣了。”

林河的語速不快,每一句話都像一把淬了冰的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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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陣一青陣一臉,話出不說得噎被傑文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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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了過別住不忍,發裡心得看被傑文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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