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學霸的穿書團寵日常》第五百四十三章 N+1遣散費(2)

作者:鞋底紅·4個月前

她必須要做點什麼。

這些人宋清月肯定是要出手幫他們的,但是她個人的行為太過侷限,還得上升到大周法度的層面。

頒發一個“仁善之民”的稱號?

或是在大周律里加上一條強制N+1解僱條款?感覺N+1有點太少了呢,作為曾經的996打工牛馬,她太明白那丫頭當初為何要求三百兩解僱費了。

那丫頭一個月的月錢是二兩五,一年就是三十兩,她今年十六歲,若是沒有被少爺玷汙,少說還能在主家幹十年,若是嫁個前院管事或是小斯,則還能幹更久。三十兩乘以十年,就是三百兩。

這麼一算,那丫頭當初可一點沒有獅子大開口。

要不她在大周律里加一條,因主家獲罪而被遣散的家奴,可平分主家家產的三分之一?

還有啊,有些案件中,主家獲罪了,家中僕人們也要跟著被流放、或者被罰去挖煤、修路服徭役什麼的,宋清月也覺得不大合理。

公司大老闆獲罪,為何要打工人一起遭殃?

她想著,等李昭晚間回府了,她定要找他說道說道。

之後,她便又翻開報紙的下一頁,打算看看帶圖片的廣告頁。

自從皇帝南巡歸來,帶回了一些藤竹椅子和棕櫚床,這些玩意兒便在京城賣瘋了,《大周生活報》最近幾乎期期都有這兩種產品的廣告。這事兒宋清月倒是知曉,孟家賣藤椅賣得風生水起,寧家賣棕櫚床賣得紅紅火火,皇帝偶爾也給這兩個外戚一些甜果子吃。

之後,她便瞧見了太原她開的那家昭月綜合商場的廣告。

說是在商場的一樓新增了米麵糧油兌換處,昭月車馬行的公共馬車更是新增了從太原周邊的村落直達這家綜合商場的線路。

這般,那些住在太原周邊村鎮的農民,可以帶著自家產出的米麵糧油,在綜合商場的一樓換成銀錢銅板,之後進到商場進行購物,比趕集還方便。

最重要的是,這廣告裡對比了昭月商場與太原城其餘米麵糧油行的收購價,比別處高半成呢。

宋清月挑眉,心說這位綜合商場的CEO,一個叫蘇蘇的小丫頭,乾的不錯啊!她要提拔她來京城和天津開設新的綜合商場。

啊對了,還有她心心念唸的貴州酸棗糕,這東西要叫綜合超市的糖果店上架。

說幹就幹,這就讓人去電報站,拍封電報給蘇蘇,讓她找貴州那幾個公子聊聊,看看貴州還有什麼好東西,最好自家那位在貴州的大哥也能分一杯羹。

啊對了,今年是大周官員的考評年,過年今年,大哥宋城海的官位應該是要動一動了。

傍晚時分,李昭踩著日落的餘暉回了家,宋清月立刻就跟李昭說了說她關於家僕要跟著主家一起獲罪被罰的這一條款的質疑。

李昭聽後立刻搖頭:“有的主家做惡,那家僕也不是好人。仗著主家權勢,作威作福、橫行霸道的下人多了去了,這就是為何朝廷規定,主家獲罪,家裡僕人也要跟著流放的緣由。他們在主家好吃好喝地待著,不必擔心吃不飽飯,穿不暖衣,不必頭頂烈日背朝天地下地幹活,不必承擔賦稅,就是被主家的權勢庇佑的一群人。禍不及家人的前提乃是惠不及家人。再說了,那麼多的齷齪事,難道都是主家親自幹的?”

原來是這樣,這古代家僕跟現代打工人還是不太一樣的哈。

宋清月想了想道:“話雖是這樣說吧,那個戶科右給事中的案子你看了沒?”

李昭搖頭,今天得著信,說是河南北邊有旱災,浙江南邊有澇災,那麼大一個大周,每年總有那麼幾個地方遭災。百姓交稅的意義何在?父母官存在的意義何在?不就是指望著災年的時候朝廷能有救濟嘛。

萬世明君是那麼好當的?

李昭回府陪宋清月用了晚膳,說不準待會還得回去跟內閣商討對策,他哪有功夫管大理寺的案子。

宋清月立刻把大周生活報拿過去讓他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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