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完小叔就跑路,但他戀愛腦了》第83章 庭審(2)

作者:無敵水仙·8個月前

喬廷威面色漲紅,急切抗辯:“審判長,原告純屬惡意誣告!”

“我父親年逾七旬,是萬客達創始元老,為集團操勞半生,其訴訟請求毫無事實與法律依據,再加上我父親主動自首,我方請求法院全部駁回!”

徐冉:“有無事實依據,並非被告方一句‘誣告’就能定論。”

“原告方已向法庭提交完整證據鏈,含被告指使秘書向戚析轉賬的銀行流水、涉案通話錄音及變聲器鑑定報告,還有萬客達行政秘書的證人證言與工作記錄,足以證明喬振邦為爭奪公司控制權,蓄意策劃並指使他人誘騙原告發生性關係、意圖使其懷孕,企圖實現人身控制。”

“其行為既違反《民法典》人身權保護規定,更涉嫌刑事犯罪,相關證據已同步移交公安機關。”

“至於被告所稱‘創始元老、操勞半生’,原告方從未否認其過往貢獻,但功過不能相抵,法律更不因年齡、資歷而偏私。”

“被告身為公司董事,非但未恪盡職守維護公司利益,反而利用職權謀私,肆意侵害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權益,其行為早已違背董事忠實義務,撤銷其董事職務於法有據!”

喬振邦坐在被告席上,喉間低低悶咳兩聲。

喬廷威意會:“審判長,我父親年屆 76,身患高血壓、冠心病等多種老年病,身體孱弱。”

“原告刻意誇大事實,對其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懇請法院考量被告高齡又是自首且無實際危害結果的情節,對本案從輕處理!”

徐冉當即反駁:“審判長,被告高齡並非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原告方提交的證據清晰顯示,被告策劃本案時思路縝密,從使用他人銀行卡轉移資金,每一步均有預謀,其辨認與控制能力並未因年齡有所減弱。”

“且其行為雖因原告及時察覺未造成實際人身損害,但已對原告造成嚴重的心理恐慌,更對萬客達集團的經營秩序造成惡劣影響,所謂‘無實際危害結果’純屬狡辯。”

喬廷威急赤白臉地反覆強調喬振邦的高齡與過往功績。

徐冉逐一羅列證據,將喬振邦的犯罪預謀與違法事實層層剖開。

喬夏始終端坐於原告席,面色平靜無波。

周硯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目光始終落在喬夏身上。

儘管他們做了充足的準備,但喬振邦年紀太大了。

七十五歲以上是真正的法外狂賭,法抗太高了。

本案當庭宣判並即時生效。

確認喬振邦教唆、妨害公司管理、洗錢關聯的人身及公司侵權行為違法。

判令其在本地主流財經媒體登報道歉,賠償喬夏精神損害撫慰金 20萬元。

撤銷其萬客達董事職務、剝奪全部相關職權,5年內禁止擔任集團及關聯企業管理職務。

退繳非法資金 180萬元,賠償公司商譽及經營損失 80萬元。

本案訴訟費、保全費按 7:3比例由喬振邦、喬夏分擔,律師費各自承擔,刑事部分另案審理。

刑事判決中,喬振邦因 76歲高齡、自首、犯罪未得逞等情節,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 3年。

鑑於其高齡且患高血壓、冠心病,裁定暫予監外執行,由社群矯正機構監管,緩刑期間禁止接觸喬夏、進入萬客達辦公區域。

喬振邦深深看了眼喬曙,最終簽字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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