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黃張了張嘴,又把話咽回去了。
他摘下眼鏡拿衣角擦了擦,擦了好一會兒才重新戴上,嘴唇抿成了一條細細的線,沒再吭聲。
海軍來的那位站起來又坐下了,手掌在桌面上來回搓了兩把:“航母工程這條,你寫的是‘次核心推進’。劉委員,你給解釋解釋,這西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
“字面意思。”劉光奇把教鞭收回來擱在桌上,“導彈技術第一優先,有其餘力量再升級航母,造更多航母。”
海軍那位盯著他看了好一會兒,最終點了點頭坐下了,沒再追問。
劉興國這邊,剛開始和祁同偉是上課各走各的,下課各回各的床位,偶爾在走廊碰上了點個頭就算打過招呼了。
真正的變化發生在某個周西晚上。
熄燈以後宿舍裡亂鬨鬨的,有人打著手電筒看武俠小說,有人壓著嗓子聊白天籃球場上碰見的女生。
劉興國坐在上鋪靠牆的位置,就著手電筒的光翻一本英文版的《論法的精神》,翻到某一頁停了停,自言自語嘀咕了一句“這個譯本處理得不太對”。
下鋪有人開口了:“哪兒不對?”
劉興國愣了一下。他沒想到下鋪的人還沒睡,更沒想到對方會接話茬。他想了想,把那一頁重新翻過去,壓低聲音說:“上一章講‘自由’和這一章講‘權利’,原文用的是同一個詞,可孟德斯鳩的意思裡這兩個概念有區別。譯本沒區分出來。”
沉默了幾秒。
“你翻過原著?”
“掃過幾章。”
“你英語怎麼樣?”
“還湊合。”
祁同偉沒再追問,但劉興國聽見下鋪傳來翻身的動靜,被子窸窸窣窣響了一陣,然後祁同偉的聲音又響起來,比剛才低了幾分:“你那個譯本,明天能不能借我翻翻?”
“沒問題。”
就這一個字,兩個人之間那層說不清道不明的隔閡就薄了一層。
從那天起,熄燈後的夜聊從無主題的閒扯慢慢變成了有方向的爭論。
有時是祁同偉先開口,問某個法條的適用範圍;有時是劉興國接話,拿具體案例佐證某個理論。
兩個人誰也不讓誰,一個堅持“法律的精神在於程序正義”,另一個駁“沒有實質正義的程式不過是空殼子”,吵到後半夜嗓子都啞了。
隔壁床鋪的人拿被子矇住腦袋喊了一嗓子:“你們倆有完沒完!”
可第二天早上起來,誰也沒記誰的仇。
食堂碰上了各自端一碗飯坐下,聊著聊著又接上了昨晚的話頭,跟從沒斷過似的。
某個普通的日子高育良在課堂上宣佈了一件事:校內模擬法庭競賽下個月舉行,每個班至少出一支隊伍。底下嗡地議論開了,有人低頭假裝記筆記,有人跟鄰座交換眼神。
下課後高育良把人叫住了:“祁同偉,你來我辦公室一趟。劉興國,你也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