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恐怖遊戲,隊友全在修羅場》第7章 家和公寓(6)(1)

作者:蔥花盜金令·8個月前

嬰樂安三人直奔一樓。

樓梯間狹窄昏暗,期間他們遭遇了數次燈光閃爍。

所幸三人都嚴格遵守了“閉眼。不聽。不動”的原則,有驚無險地度過了。

氣氛有些微妙的凝滯。

嬰樂安打破沉默,問呂遊:“為什麼非要跟我們一組?”

呂遊抿了抿嘴唇,似乎下了很大決心,壓低聲音說:“我……我感覺楊晶很怪。剛才她說管理員老李送她回來,但她沒提管理員穿的是什麼顏色的制服。”

“可我記得很清楚,白天在二樓跟我們搭話。說可以去值班室找他的那個管理員……穿的是淺藍色衣服。

如果她遇到的真的是管理員,提醒我們淡藍色制服顏色也是好人,才是正常的吧?可她卻對此隻字不提……”

呂遊心思細膩,這點細微的差別讓她直覺感到不對勁,甚至生出一絲寒意。

與狀態“恢復”得太快。敘述又存在疑點的楊晶待在一起,會讓她極度缺乏安全感。

交談間,三人已經下到一樓。

面前是一條筆直的通道,通向公寓大門所在的大廳。

大門掛著厚重的黑色遮光布,光線依舊只靠頭頂幾盞慘白的廊燈提供。

通道兩側是排列整齊的公寓房門。

嬰樂安目光掃過,離通道口最近的那間房門,門上釘著數字斑駁的門牌:102。

三人來到大廳。

入口側的牆上掛著老舊的公告欄,頂部是“家和公寓”的大字。

“和公寓”的漆皮全都脫落了,而“家”字上方只有一點的漆皮剝落,橫在中間,乍看之下竟是個“冢”字。

冢,墳墓。

公告欄上貼著一份發黃破損的《蔥市晚報》,日期比王勇找到的那份稍晚幾天:

《“家和”慘案反轉!燈控監控關鍵時段斷電,家暴男因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報道詳細寫道,由於案發時段公寓電路故障,關鍵區域的監控失靈,缺乏直接證據指控丈夫。

警方後續調查發現,一個淺藍色衣服的男子於案發日當晚,趁著監控沒電倉皇逃離公寓,被人目擊,至今下落不明,已被列為通緝犯。

旁邊附著的通緝令畫像,赫然就是他們見過的“管理員”老李!

報紙下方的空白處,被當年憤怒的居民用各種筆跡寫滿了“殺人犯”。“不得好死”。“滾出來”等詛咒字句。

報紙旁邊,還貼著一張當時的公寓樓層售房示意圖。

在示意圖上,404室的標註是“待售”,而左右兩邊的403和405則明確標註著“已售”。

嬰樂安盯著示意圖,輕笑一聲:“所以,說是讓我們‘試睡凶宅’……其實只有我們睡的那間404,在當時是乾淨的。而左右兩間,才是真的發生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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