湊潮愣了一下。
活海和勇海也安靜下來,看著他。
林墨的手指輕輕摩挲著袖口,像是在回憶什麼:“也是這種深灰色,也是這種款式……那是我小時候的衣服了。”
他笑了笑,笑意很淡:“早就穿不到了,後來捐出去了。沒想到過了這麼多年,還能再見到一件差不多的。”
湊潮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不知道該說什麼。
活海看看林墨,又看看父親,輕輕咳了一聲:“那個……林墨先生,既然這麼喜歡,今晚就留下來吃飯吧?”
“對啊對啊!”勇海也跟著起鬨,“吃完飯還能住一晚,反正也沒什麼事,您不是說要住愛染誠那邊嗎?晚一天去也沒關係吧?”
湊潮也點頭:“留下來吧,林墨先生。房間還是那間,一首給您留著呢。”
三雙眼睛都看著他,帶著那種讓人沒法拒絕的熱忱。
“好。”他點了點頭,“那就再打擾一晚。”
“好嘞!”活海立刻轉身往廚房走,“那我再加兩個菜!”
朝陽也蹦躂著跟過去:“我來幫忙我來幫忙!”
湊潮笑著拍了拍林墨的胳膊:“先去休息一會兒,飯好了叫你。”
林墨點點頭,看著他們各自忙開,轉身走向那個熟悉的房間。
推開門,一切都和他離開時一樣。
床鋪得整整齊齊,窗戶開著一條縫透氣,桌上還放著一杯水。
他站在窗邊,低頭又看了看身上的風衣,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件衣服是什麼時候捐出去的,他己經記不清了。
只記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他都快忘了自己還穿過那樣的衣服。
沒想到還能再見到一次。
……
第二天一早,天剛矇矇亮,林墨就離開了。
屋子裡很安靜,湊家父子都還在睡。
活海是被太陽光照醒的,他翻了個身,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手機看時間,手碰到枕頭底下的時候,觸感有點不對。
他愣了愣,掀開枕頭。
是一個小袋子,灰色絨布的那種,不大,就巴掌大小。
活海坐起來,開啟袋子往裡看了一眼,兩枚水晶安靜地躺在裡面。
一枚是貝利亞,暗紅色的紋路,透著那股子霸道又危險的氣息。
一枚是初代奧特曼,金色的紋路,溫和而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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