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兵被她狠辣果決的殺人手法弄得愣住了,一時沒來得及做出反應。
方嵐卻已經手起刀落,結果了好幾名士兵。
這時李衛兵也回過神來,解決了旁邊幾個發現不對想要叫喊計程車兵,然後問方嵐:“你這是做什麼?”
方嵐道:“這麼好的機會,當然要殺個痛快。”
“可是我們不該先去救人嗎?”李衛兵道。
方嵐笑著道:“你說我們是匆匆忙忙連滾帶爬地去救人比較好?還是從從容容遊刃有餘地去救人比較好?”
李衛兵道:“那當然是後者。”
方嵐:“嘿嘿,等把這些人都殺了,我們自然就能從從容容遊刃有餘了。”
李衛兵一想,誒,這話沒錯啊。
可再一想又覺得不對,駐地那麼多人,能殺得完嗎?
要是殺不完,等他們藥性過去,那可真就是匆匆忙忙連滾帶爬了。
方嵐卻道:“不用著急。既然那口井是他們的飲水井,這會兒至少得有九成的人都中招了。駐地這會兒肯定亂成一片,臭氣熏天,他們根本顧不上這邊。咱們一路殺過去,應該不會有人發現,就算有人發現了,咱們不也穿著他們的衣服嗎?裝成他們的人,這時候誰會仔細分辨真假?矇混過去,那不就是輕輕鬆鬆的事?這樣的好機會可不是天天有的,營長難道不想殺個痛快?”
李衛兵想到自己那幾名被虐殺而死的戰友,眼裡頓時燃起熊熊烈火。
怎麼不想?
他做夢都想殺個痛快。
方嵐說的有道理,這樣的機會可不是天天有的。
既然方嵐創造了這麼個絕好的機會,那必須抓住,殺個痛快。
於是李衛兵也不再多話,只默默無言,化身殺神,一刀一個,將那些腸子都快拉出來、虛軟無力的敵軍士兵,殺得血肉橫飛,屎尿迸濺。
兩人實力演繹了何為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方嵐和李衛兵手裡的匕首像是死神的鐮刀,無情地收割著生命。
殺到後來,兩人都覺得握刀的手開始微微顫抖,不是不忍,也不是畏懼,而是累的。
這個敵軍駐地大概得有2000人左右。
縱使他們倆身體素質再過硬,身手再了得,面對這麼多嗷嗷待割的脖子,也有心無力啊。
那畢竟是脖子,而不是麥子。
沒多久,兩人手裡的匕首都劃拉到捲了刃。
方嵐抹了把額頭上的汗,心中恨不得自己能長出三頭六臂,這敵人也太多了。
因為他們只有兩人進入駐地,萬一哪個敵人反應過來,出聲示警,即使那麼多人都拉肚子拉到虛脫,但人家有主場優勢,還有人數優勢,即便一人一口唾沫也能將他們倆淹死。
所以他們的行動有所顧及,要趁人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就一擊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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