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追隨武王伐紂開始建立諸侯國》第65章 暮年(1)

作者:崑崙魚·8個月前

第65章 暮年在晉陽築成之後,趙晏信守承諾,告老致仕,把上軍將。執政卿的位子讓了出來。

此時,他已年近六旬,身體也確實是大不如前,即將走到人生的終點了。

而在他致仕之後,趙盾終於身兼中軍將及執政卿之位,成為了晉國曆史上的第一個權臣。

此外,按照趙晏的舉薦,趙盾任命了郤缺為上軍將,然後以趙晏之子趙翊為下軍佐,繼任了北地趙氏的卿位。

至於趙晏本人,則留在了晉陽城中,一邊養老,一邊教導孫子輩的族人,並且開始定立家規。

趙氏家規分為內外兩冊,外冊施行於全族,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將族中的封邑進行了整合,全部施行縣制,規定了縣級的采邑只能掌握在主家手上,不得分割。

按照此時的宗法制。分封制,小宗獲得領土後,很快便會分立別氏,久而久之便會與外族無異,使得家族的采邑不斷縮水。

最明顯的,就是荀林父家族的荀氏,後來會從中分出中行氏。智氏來,

但要命的是,中行。智氏兩家在百餘年後,完全形同陌路,甚至走向敵對。兵戎相見,最終都淪為了韓趙魏三家分晉的陪葬品……

以此為鑑,趙晏希望從此時起,就制定族規,避免家族的分裂。

當然了,為了激發家族成員的積極性,趙晏的改革力度也不敢太大,只是在縣一級的采邑進行了限制而已。

除此之外,趙晏還設立了族學,以教導族中子弟,規定了無論親疏寒微,只要是北地趙氏的適齡子弟,都可以在族學中進學,並能領受“廩米”補貼。

至於所謂的家規內冊,則是交給族長看的,上面的第一條便是“首禍者死”。

這其實是後來晉國卿族內鬥的一條鐵律,即首先惹起爭端的人,往往會被群起而攻之。

好幾個顯赫一時的卿族,就是這麼被族滅的,趙晏只是提前將這一約定俗成的規矩,寫在了族規上而已。

另外還有不參與弒君之事。不主動爭權害人,不與南趙走太近等族規,每一條都有著深遠的考慮,絕不是亂寫的……

當趙晏在晉陽頒佈族規之時,絳都那邊又開始動員兵卒,準備要打大仗了。

在這年冬,秦康公為了報令狐之戰的仇,親自率軍伐晉,攻佔了羈馬邑(今山西省永濟市南部),

晉國得知訊息後,則是連忙發兵前去抵禦,趙盾率領中軍,荀林父佐之;郤缺率領上軍,臾駢佐之;欒盾率領下軍,趙翊佐之。

而且在出徵之前,趙盾還舉薦了韓厥,讓他擔任軍司馬,負責執行軍法。維護軍紀。

韓厥是韓萬的玄孫,是唯一沒有被晉獻公清算的“桓叔。武公之族”,不過自從韓萬去世後,已開始走向沒落。

到了韓厥年少時,更是父母皆亡,家境微寒,然後被趙衰收養在府中,悉心教導,基本等同於趙衰的養子。

此時,趙盾舉薦了韓厥做了地位僅次於六卿的軍司馬後,又故意讓人駕馭他的戰車干擾行軍佇列,韓厥二話不說,便把駕車的人抓住殺了,以正軍法。

眾人頓時議論紛紛道:

“韓厥必定要遭殃了,其舉主早上剛升了他的官,他晚上就殺了舉主的御者,誰還能保得住他?”

趙盾召見韓厥,以禮相待道:

“吾聞事君者,當‘比而不黨’,出於忠信為國推舉的人叫比,推舉時殉私情叫黨,現在你能對觸犯軍法的人不包庇,是以義行事,餘至此終於可以洗脫結黨的嫌疑了!”

隨後,趙盾拍了拍韓厥的肩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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