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我一統天下》第217章 約法三章 其二(1)

作者:原來緣盡啊·5個月前

“其二,不以言論誅殺文官。凡上書言事、議論朝政者,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不因一言定人死罪,不因一話抄家滅族。

不以非謀反之罪誅殺武將。凡戰敗、有過、失職者,按律處置,不因一時之過誅其全家,不因一將之罪禍及滿門。”

眾人聽完這一條,心裡的震驚比剛才更甚。

不以言論誅殺文官——這句話,在五代這個亂世裡,比金子還珍貴。

後唐莊宗李存勖,因為一句玩笑話就殺了勸諫的臣子。

後晉石重貴,因為有人勸他不要北伐,就把人貶到地方殺死。

契丹耶律德光,更是不需要理由,看誰不順眼就殺誰。

文官們上朝如赴刑場,回家如躲刀兵,說錯一句話,全家遭殃。

如今李適說,不以言論殺人。就算是一句漂亮話,也足以讓天下文人熱淚盈眶。

不以非謀反之罪誅殺武將——這條更是說到了武將的心坎裡。

五代以來,武將的命比紙還薄。打勝了,功高震主,要殺。打敗了,喪師辱國,也要殺。看你礙眼,也要殺。

朱溫殺過,李存勖殺過,石敬瑭殺過,石重貴殺過,耶律德光也殺過。

多少將領在戰場上拼死拼活,回家後卻被一道聖旨要了命?

李適說,戰敗、有過、失職,按律處置,不誅全家,不禍滿門。這話說出來,那些武將心裡的石頭能落下一半。

“其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非非法所得,不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私產。”

最後一個字唸完,城外一片死寂。

風吹過原野,旗幟獵獵作響。沒有人說話,所有人都伏在地上,一動不動。

有人肩膀在抖,有人攥緊了拳頭,有人眼淚發紅。

在五代這個武夫當國的亂世,多少人家一夜之間被抄,多少良田被強佔,多少商鋪被搶奪?

權貴們看上哪塊地,隨便安個罪名就收了去。武將們缺軍餉了,隨便闖進哪家富戶就搬空了。百姓攢了一輩子的家業,抵不過當權者一句話。

就算是自己這些當官的,在那些驕橫跋扈的武將眼裡,也不過是待宰的羔羊。

可李適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非非法所得,不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私產。

這句話太重了,重得眾人聽了,膝蓋都發軟。

若真能如此,那真是天大的好事。

可這好事,是真的嗎?

馮道心裡再次翻江倒海。亂世梟雄,他見過太多。朱溫是,李存勖是,石敬瑭也是。他們會打仗,會收買人心,會殺伐果斷。

可他們不會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以言論誅殺文官,不以非謀反之罪誅殺武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不是不想說,是根本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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