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教父》第592章 城下之盟(2)

作者:漢風·14天前

所有接管成本、滯納金、罰息、維穩費用、執法開銷,全部由老窩額外承擔。

第三軍事徹底廢除永久條款

第一條 全軍徹底解散

老窩自願永久解散全國一切正規國防武裝力量,徹底廢除陸軍、邊防軍、機動野戰軍、炮兵部隊、裝甲部隊、防空部隊、特戰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武裝、地方守備隊、部族自衛隊所有軍事編制。

全國所有作戰部隊就地全部裁撤、全員卸甲、全員復員、全員清零,永久不得恢復重建。

第二條 全軍備永久封禁

老窩全境永久禁止研發、生產、組裝、進口、儲備、持有、改造、流通一切軍用作戰裝備。

包含坦克、裝甲車、軍用越野車、重型火炮、迫擊炮、火箭炮、防空導彈、軍用戰機、軍用槍械、軍用炸藥、爆破裝置、雷達裝置、軍事通訊裝置、戰場偵測裝置等一切重火力、軍事化裝備。

全國現存所有軍用庫存、戰場遺留裝備、部隊備用物資,全部無條件上繳撣邦封存銷燬,私藏重軍備視為直接開戰違約。

第三條 唯一治安許可權界定

老窩全國範圍內,永久禁止一切軍事化武裝、軍事化訓練、戰術演練、武裝集結、野外拉練。

僅可保留少量城市治安警察隊伍,僅限維持永珍城內日常民事治安、民事糾紛、城市秩序,員額嚴格受限,僅允許配備基礎輕型警械,嚴禁持有軍用槍械、嚴禁軍事化編組、嚴禁出城活動、嚴禁邊境執勤。

第四條 民間武裝永久禁令

老窩官方必須強力管控全境民間,永久禁止私人、部族、社團、地方勢力組建安保隊、護衛隊、游擊小隊、民間武裝、邊境巡防隊等一切變相軍事組織。

任何私自藏械、私自組軍、私自訓練、私自集結的行為,一經查實,撣邦有權無條件入境清繳、強制執行、追責到底。

第四政治與外交永久限制條款

第一條 戰敗罪責官方認定

老窩必須以國家官方名義,公開發布全國公示公告,主動承認本次跨境侵略、主動挑起戰火、主動結盟入侵的全部戰爭罪責,如實記載戰敗史實,永久載入國家正史,不得篡改、不得洗白、不得歪曲、不得煽動民間對立情緒。

第二條 軍事同盟永久廢除

老窩永久廢除本次戰爭期間與所有境外勢力簽署的軍事同盟、聯防協議、軍備互助、情報共享、僱傭參戰、戰地補給、國土借道全部合作條約。

未來永久不得再度加入任何反撣邦軍事陣營、不得參與境外針對撣邦的戰略圍堵、不得接納境外駐軍、不得開放國土作為他國作戰跳板。

第三條 戰後全程配合義務

老窩當局必須無條件配合撣邦戰後一切接管工作,包含疆域交割、邊界勘定、殘兵清繳、武器收繳、人員甄別、治安整頓、戰後重建、民生登記等所有戰後事務,不得消極牴觸、不得暗中阻撓、不得縱容殘餘勢力作亂、不得包庇戰敗潰兵。

第五條約終身履約條款

第一條 條約永久法律效力

本條約非臨時停戰協議、非短期協商文字,為老窩舉國戰敗、世代永久履約的終極法理條約,不受時間、政權、人事、政策、國際局勢變動影響,永久有效。

第二條 無反悔無抗辯原則

老窩舉國上下、朝野所有機構、歷任執政當局、地方體系、民間勢力,全部無條件遵守本條約所有條款,永久無抗辯、無異議、無反悔。

。權戰開法合的國滅底徹、伐征境全件條無有擁邦撣,爭戰面全啟重主窩老為視均,為行的作中暗、約違相變、約條牴、約條毀撕面方單何任

屬歸權定裁終最 條三第

。樞中政軍高最邦撣屬歸權全,權裁制、權法執、權定裁、權釋解的款條有所約條本

。果結置後戰有所從服件條無程全,定裁約違、定判議爭、釋解款條與參格資何任無窩老

。效生久永式正起日即,證公構機立中、蓋加章國、字簽場現節使權全,認確議審同共層高餘殘方軍、員全閣、首元高最窩老經約條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