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之開局與林黛玉有婚約》番外六 現代篇(四十八)(1)

作者:pacy·23天前

林黛玉看著江予懷。

聽著他這樣“舌燦蓮花”,她不覺有些恍惚,似乎這一幕非常熟悉。

有很多次,很多很多次,他就這樣擋在前面,一張嘴可氣死千軍萬馬。

她不受控制的走向他。

江予懷,江予懷。

我用了這麼多年的努力,我……不願意再讓你一個人擋在前面。

派出所裡燈光不算明亮,落在江予懷的背影上,林黛玉腦中突然模模糊糊閃過一段影像。

“接下來那一世,讓我來保護你。”

“好。”

“你什麼都好。”

“你要做什麼都好。”他笑著說:“只要和我在一起這個大底線不動搖,誰保護誰有什麼重要?你知道,我只要你高興就好。”

他一直都是如此。

她一步步走過去。

江予懷感覺到了,他的聲音停下來。

林黛玉走到他身邊。

她還是有點兒恍惚,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看著對面已經被氣的鼻歪眼斜的女人,平靜開口:“王太太,依據《民法典》關於名譽權的規定。只要構成侮辱或誹謗並侵害他人名譽權,就需要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我認為你剛才對我所說的那一番話,已經涉及到侮辱並侵害我的名譽權,我要求你道歉。”

王太太眼睛瞪的老大,只氣的嘴唇顫抖著,說不出話來,只回頭去瞪身後的兩名男子。

那兩名男子也被江予懷一番輸出驚呆了,江予懷這麼一開口,他們壓根插不進話去,直到他停下,他們還過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被王太太這麼一瞪,趕緊開口道:“我是石家的法律顧問,姓周,我這次來是因為你們打人的事,這會兒我當事人還受傷住院,傷情鑑定如果達到輕傷以上,那就是刑事案件。你們拿酒瓶擊打他的頭部,這是故意傷害。”

江予懷看著他,面無表情。

“周律師,”程麟嘴角勾起點兒笑意:“傷情鑑定還沒出來,誰的責任還沒定,你先別在這裡如此言之鑿鑿,你當事人先騷擾女性,KTV的雲端監控拍得清清楚楚。您跟我談故意傷害,那咱們就好好談談,誰先不法侵害,誰在制止不法侵害。”

周律師表情微微一變。

林黛玉說:“根據《民法典》第1010條,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影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你當事人從我讀初中起就對我進行騷擾,我要求他道歉,並保證不再以任何形式出現在我面前。”

王太太氣的發抖:“你這個……”

林黛玉抬頭看向她:“你是不是一直都覺得是我接觸你兒子?我明確的告訴你,我從來沒有主動在你兒子面前出現過,我也非常明確的表示過我對他的厭惡,是他一直想盡各種辦法纏著我,你覺得哪個女人都想接近你兒子是你的事,我沒有任何意願成為你的賽博兒媳被你侮辱,你有什麼資格侮辱我?你算什麼東西?你兒子算什麼東西?我多看他一眼我都嫌髒!讓你那個這麼大還用電話手錶的兒子回家在你懷裡喝奶好了!我建議你們母子二人相親相愛到永久!”

她的表情語氣看起來已經厭惡到了極點。

王太太被氣的渾身發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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