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只有後來者才知道其重要性,孫稷俠也不想過多和臣子們去爭論。反正一點,國家按照他這個思路發展下去,只會愈發強盛起來,錯不了一點。
眾人面面相覷,頓時不再爭辯新政的可行性。
皇帝這不是在和他們商量,而是下了旨意。大夥兒能做的,唯有如何規劃落實好皇帝的意志就行了。
這次御前會議從早上開到傍晚,大致敲定了新政施行的具體舉措。
宣威元年四月初一,皇帝早朝接受群臣朝拜。
之前孫稷俠還挺享受這種自我膨脹的感覺,但他如今漸漸有些厭倦了。看來他自己並不是個貪圖虛榮的人,對那些山呼萬歲的宏大場面已經沒什麼感覺。
群臣早朝禮儀繁瑣,很費時間,等熬到頒佈新政的環節,孫稷俠已經是危坐得腰都痠痛起來。
首輔黃道周率先呈上內閣新政“六大策”奏陳,報予皇帝審閱。
農業方面,內閣提出“輕徭薄賦”的建議,將稅賦降低至明太祖年間的“三十稅一”水平,並恢復萬曆年間的“一條鞭”法,主張用田畝核算收稅,降低農民的負擔;其次繼續推行“南人北遷”政策,開展大規模移民,以填充北方人口,緩解南方的人地矛盾。
工、商業方面,將工部改名工商部,以牧之榮為部堂長官。工商部以下增設工業司和商業司,同時廢除“賤籍”舊策,鼓勵百姓從商從工;
新的工商徵稅區分農家副業與經營性商貿。其中農戶自用紡織等副業一概免稅,小商鋪、小手工作坊實行低額定額稅,規模化工場、大宗販運與牙行按產值或貨值二十稅一,精簡鈔關重複課徵;水運按船等計稅,依規管控海外貿易、合規抽稅,取締地方無名雜捐,做到寬扶小微、課徵鉅商。
另外,工商部在泉州、寧波、廣州、瓊州四地設市舶司,統一管理海貿事宜......值得一提的是,工商部主管行政,工商業方面的賦稅仍由戶部收取。
文化方面,朝廷革除沿襲已久的八股科考體例,不再唯經書時文論高下,重構科舉取士規制:除保留儒家經義基礎考核外,增設算曆、格物工藝、商事律法、農工實務等實學科目。同時,分場分科取士,既維繫禮法文教根本,又招攬通曉實務技藝之才,打破士人埋首空疏義理的陋習,讓治學貼合農耕、工商、基建等國計民生所需。
在軍務方面,便是奉行先前孫稷俠的構想,改革軍府及削減軍權。
新軍府以顧炎武領軍府長史,李玉承任左司馬。兩人一文一武,統籌全國兵馬所有的總參工作,向皇帝直接負責。
新軍府剔除了調兵權,而保留其參謀、訓練等方面的練兵、規建權和監察權。
兵部不再履行與軍府相重合的職責,而保留調兵權和軍隊財權等軍事行政權。
另外內閣還建議精簡兵馬、劃分戰區。提出裁撤三十萬老弱降兵,將全國常備兵力維持在五十萬人左右,並按照東南西北中,以及水軍管區來劃分全國軍事管理區。而這六大軍區也正好一一對應了目前昭軍現有的六大統帥,執行難度不是很大......
最後就是在律法方面,朝廷鑑前代明律體例精詳卻拘於舊制、偏重農本而桎梏工商的弊端,主張重新釐定律法、更張典章。
新法保留《大明律》中,刑名、禮法、吏治合理規制,刪去苛困商旅、禁錮技藝的舊有條文。新設工商律、算學格物條例,規範市集徵稅、工場經營與遠洋通商法度;同步改革科舉,廢八股空疏之制,經義、實科分科取士,律法不再獨尊儒禮舊規,兼顧農商民生與格物技藝,以成文新法約束官吏私徵濫刑,既守禮法立國之本,又順應市井商貿興盛之勢,令律法貼合當世生民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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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提出的新政算得上是大刀闊斧的革新之策了,但在大朝上沒有卻引起太大的波瀾,更沒人反對。有資格參加朝議的都是五品以上的京官,是從大昭朝數萬官員裡脫穎而出的頂級人才,自然是看得清形勢的。
內閣能提出這六大國策,而諸部堂重臣不加反對,這說明眾人在朝議之前便已經商議過了。
何人能組織部閣大臣會商?自然是非當前上位者所不能也!
果然,皇帝聞之,龍顏大悅,當即拍板全盤允之。隨後又令內閣草擬政令、司禮監謄寫聖旨,使新政曉瑜天下!
許多人隱隱有些預感,一個新的盛世或許即將到來......
【本章為大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