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寶:驚!絕嗣太子官宣有崽啦。》第510章 我是冤枉的(1)

作者:小宋獃獃腦·2個月前

其他孩子倒樂瘋了,前呼後擁,活像過年遊街,引得沿途的攤販和行人紛紛側目。

“喲,這是誰家小囡囡,扛的是年豬嗎?”

“看著像個人,捆得還挺利索!”

“哎喲,這不是昨天那個在河邊用特殊法子救了人的那個小囡囡嗎?”

“快快快,跟上去看看,咋回事啊?”

糰子一路目不斜視,小短腿倒騰得飛快,拐過兩條街,徑首朝揚州府衙旁邊的司法參軍署奔去。

她身後的人是越來越多了。

門口站著兩個守門的衙役,忽然就看見一群人浩浩蕩蕩的朝著他們來了,要不是沒拿刀劍,真像是要攻打衙門了。

為首的那小囡囡粉雕玉琢的,肩上還扛著一個小丫頭。

頓時精氣神都來了。

“小孩,站住,此處是衙門重地,小孩兒不得...”

糰子把阿芝往地上一墩,阿芝“哎喲”一聲,眼淚汪汪地歪在門檻邊。

糰子拍了拍手上並不存在的灰,仰起臉,字正腔圓地衝裡頭喊道。

“團團要見司法參軍!有人誘拐七歲幼童,團團要報案啊!”

阿芝忍著噁心想吐的衝動,眼淚汪汪的。

“我沒有,我沒有,誘拐她啊!!我是冤枉的。”

兩個衙役面面相覷。

一個孩子誘拐另外一個孩子嗎?

這怎麼可能呢?

“小囡囡,別胡鬧,這可是衙門。”一衙役說。

糰子叉腰:“律法沒有說小孩子就不能報案,總之團團要報案,要見司法參軍。”

“確實,律法沒有這項規定。”

說話之人正是揚州的司法參軍,不過二十五六歲的年紀,長得一臉正氣,就連鼻孔都冒著正氣,糰子覺得,這揚州刺史倒是會用人,此人觀面相就是不會徇私枉法的人。

他下了臺階蹲下身,視線和糰子平視。

柔聲問:“發生了何事要報官。”

“我,嗚嗚嗚。”

阿芝要說話,被糰子給捂住了嘴巴,她高聲把昨日救了人的事情,還有剛剛阿芝跟她說的話都說了出來。

“團團才七歲呢,只是救了一個人,她就攛掇七歲幼童定親,是不是誘拐?是不是違背律法?是不是該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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