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槐綠微微張著嘴,難怪李衛平從不回家,也不告訴家裡人,自己在外面做什麼。
他家在城外郊區,家裡人壓根不曉得他在城裡幹啥。
甚至他老家還有傳言,說李衛平在外頭穿的人模狗樣,一天到晚拿著個公文包,實際上就是個不務正業的混子。
正因為這些傳言,李家的人,從來沒上門來找過李衛平。
要是他們知道李衛平手頭上的錢,已經可以在京城買房了,估計早就跟吸血鬼一樣撲上來了。
陳濤吃了口面,繼續道:“周紅霞家跟李家是一個村的,那時候,李哥沒飯吃,周紅霞沒少偷吃的給李哥。
有一年冬天特別的冷,李哥天天給弟弟妹妹洗衣服,手指頭都差點給凍爛了。
是周紅霞偷了生薑過來,讓李哥擦手,還偷偷給他煮了辣椒水泡手。
李哥好了,周紅霞因為偷家裡東西,被家裡人給狠狠抽了一頓!”
陳濤說到這裡,也不知是被熱氣兒給燻的,還是想起了他和李衛平到處討要吃的,落難的那些日子。
兩個小小少年,沒有謀生的技能,也沒人教他們該如何生存,憑著本能在城裡東躲西藏,到處翻找可以吃的穿的東西。
只可惜,那年代,大家都太窮了,壓根沒有多餘的食物衣物可以扔出來。
兩人餓的沒辦法,只能壯著膽子去偷,過著有一頓沒一頓的生活。
物資太匱乏了,尋常人家也不夠吃,偷自然也不是那麼好偷的。
為了活下去,兩人商議一番,攔住了12歲的裴觀臣。
“大哥,我們....我們....我們不是要搶劫,只是....只是想借點錢,買....買點吃的!”
明明他們打聽了好久,聽說這個叫裴觀臣的小孩兒,家裡有錢還吃得好穿的好。
但沒人告訴他們,這個比他們還小了兩歲的小孩兒,會這麼大個兒啊,足足比他倆高了一個頭。
陳濤拿著個生鏽,斷了一半的鐵片刀,手一直哆嗦。
他長那麼高,他們倆能打得過嗎?
要不說,天無絕人之路呢。
個子高高的清瘦少年,非但沒有罵他們,還帶著他們去了國營飯店,讓他們吃到有生以來,第一頓飽飯。
陳濤扒拉著麵條,回憶起當初的往事:“比我手裡這個碗還要大點,李哥吃了三碗,我吃了足足五碗!
店裡的服務員看我們就跟看餓死鬼一樣,想不通,我們咋就那麼能吃!”
陳濤憨厚的臉上,露出與面容不符的滄桑:
“她們哪兒知道,肚裡沒油水,從來沒吃過飽飯的人,第一次可以敞開肚皮吃,壓根不知道飽足,吃到肚子疼才停下。
李哥不爭氣,當天晚上,他又拉又吐,我啥事沒有。
第二天,小裴一大早就給我們帶了藥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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