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場是詔、誥、表、判。
公文寫作,考的是格式與法理。
跟鄉試差不多,不過也略有一些區別,主要是難度上,還有要求也會更高。
之前只需要粗通這些就行,因為舉人做官的機率還是比較小的,但會試不行,會試必須要精擅這些才行。
因為進士幾乎是必被選官的,只是官職大小的區別而己。
很多舉子只通經義,不通刑名,去了地方一到判語就抓瞎。
所以,近幾科會試對這方面抓的都很嚴。
王硯明對這部分還算自信,之前在淮安的時候,李蘊之專門針對這些給他講解過,也給他看過一些地方法司的公文,知道案子該怎麼斷,該怎麼落判詞。
第二場的考題發下來後,他看了看,選擇先寫表。
題目是上修舉邊儲疏謝表。
要求替邊鎮督撫代擬謝表,謝朝廷撥發糧餉。
王硯明寫道:
“臣某誠惶誠恐,稽首頓首上言……”
“仰荷聖恩,特頒帑銀若干,以修舉邊儲,紓士卒困餒……”
一篇表寫下來,花了大概小半個時辰的樣子。
然後,就是誥書。
需要替今上擬一道勸誡宗室的誥命。
不用多說,這幾乎是天子近臣的必修課。
這題其實不難,難的是,如何用朝廷的口吻勸誡宗室節儉。
王硯明想了想,擬道:
“朕惟宗藩之富,所以養其德也,德之不修,雖富何益?”
“祖宗定製,藩祿有額,爾等當念國家艱難,共體時艱,毋得僭奢侈靡,以損親親之義……”
“若有過制者,有司具奏,勿徇私隱。”
……
誥書完了,就是兩道判語。
王硯明抬眼看去,卻見,第一道判的是:
“鄉紳兼併逃戶田土,賄賂胥吏,官府追稅,百姓流離。”
他引《大梁律》,落判:
”。歸應例,田之戶逃,明有法,田佔紳鄉“
”。重尤罪,所失離流姓百致,土田戶逃佔擅,吏胥賂賄紳鄉某今“
”。產田,罪治重從,者還不法抗紳鄉,里千三流、百一杖律依,者法枉賄吏胥,主原還給,土田佔所出追律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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