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看兩厭【完結】》第34頁 沒有見到沈昭的那幾個月里(1)

作者:冰雨無痕·7個月前

沒有見到沈昭的那幾個月裡,全靠這份實習,他才成功回到了自己慣常的生活節奏,還清債務,回到X大,一邊忙忙碌碌地加班一邊奔走著上課。

剛才林律告訴他推薦人是沈昭的時候他的腦子瞬間亂成一團麻,認知整個斷片了,如同那種舊電視機跟著電流簌簌跳動的滿屏噪點。那種感覺太猝不及防,就好像彼此分開很久,你以為已經變成了無所謂見面的關係,突然有個人跳出來特別大聲地指著你的鼻子說:“他早就在你不知道的時候悄悄幫過你了啊!你個大傻子!”

四兩撥千斤。

太...........卑鄙了。太卑鄙了。

胸口悶悶的,有什麼熱的東西在拼命向上湧,卻又被宋臨的理智死死壓著,不敢流露出來。

宋臨在街上漫無目的地瞎逛了一會,看到路邊的公共洗手池,毫不猶豫地走過去,用手掬一捧清水然後潑到臉上。水管裡的水很清涼,沁涼的感覺一路順著皮膚向上爬,可臉還是燙的。宋臨把手放在水龍頭下面反反覆覆地衝,直到指尖凍得毫無知覺,再死死按在自己的臉頰上。不夠,還是不夠,水池邊的地磚太滑,宋臨沒有站穩,向前一晃,臉貼在了冰涼的鏡子上。

宋臨的喉結輕輕滾了滾,有一種強烈地想要表達什麼的慾望。想說什麼,說不出來。說不出來。

前幾天晚上那種心如擂鼓的感覺又來了,但卻不太一樣。

是什麼呢?到底是什麼呢?

鏡子涼得徹骨,水龍頭的水還在手裡嘩嘩地流著,臉頰上清冽的水珠順著脖子一路滑到領口裡。內裡卻還是燙的。冰火兩重天。

.......那一年的夏天還是太熱了。

宋臨不可能不清楚林律告訴他推薦人的原因。可是應該買點什麼去感謝沈昭,又讓他犯了難。

送貴禮太諂媚,送特產太隨意,送手作太樸素,送紅包更是沒有必要。宋臨想來想去,覺得沈昭什麼也不缺,只要他人到了就行。但是去又不能空手去,他乾脆去校園裡的花店買了一大束粉色的鮮花,重到幾乎要扛著走。

給沈昭打電話,對方關機沒有接。然後他翻了翻電話薄找到他助理的電話,那是個剛畢業的小姑娘,不知道老闆的行蹤有時候不能輕易說出去,很實誠地告訴宋臨沈老闆現在在外面,沒有應酬,應該有空。

宋臨抱著那一大束花上地鐵的時候遭到了所有人的默默注目禮。多麼帥氣的小夥子啊,捧著那麼大一束花,肯定是去找女朋友的吧?

地鐵站內的播報音一如既往,但宋臨覺得那一晚的機械女聲比平時聽起來要高興些。

助理給他的位置是一家高階酒吧。外面的露臺座坐著三三兩兩的散客,但都默契地避開了店裡窗邊的位置,方便裡面的人可以一邊小酌一邊觀賞外面的街景。

夏天的天本來黑得晚,但宋臨出發時已近晚上七點,等他這會兒到地方,天早徹底沉了下來,連最後一點餘光都沒了。酒吧裡的服務員給每個人的桌子上擺了一座黃銅燭臺,照得人的巨大身影在玻璃幕牆上影影綽綽,描著一圈暖色的絨邊。

沈昭坐在窗邊的位置。所以宋臨一眼就看到了他。

......沈昭對面還坐著人。

那是一個唇紅齒白的年輕男孩,臉蛋白得像瓷,頭髮柔順得像林間的小鹿。

他的身體整個人向前傾,舉著打火機點著了沈昭唇間的煙。見沈昭沒有動作,他便大膽地把沈昭嘴裡叼著的煙拿走,自己吸了一口,然後把唇遞了上去。沈昭抬起手來——

沈昭百無聊賴地盯著眼前試探著向他湊過來的男孩子。

太多了。沈昭覺得自己身邊這樣的人太多了。趨之若鶩,群蟻附羶,彷彿他是招蜂引蝶的香餑餑。然而事實也確實如此,誰得了沈大少短暫的一段青睞,做他幾日的情人,誰就能摘星捧月,錦衣玉食。

但他對面的這個男孩甚至都不是酒吧裡的鴨子,而是某個連鎖五星級酒店集團的長孫,和沈家有長期合作,也明目張膽地對沈昭表達自己一腔熱血的愛意。在他們的圈子裡性向從來不是避諱,但像這位彎得明明白白毫不掩飾的,還真不多。

沈昭看著對面含著自己二手菸的嘴黏黏糊糊地靠上來,餘光卻瞥到對面街道。

那裡站著一個捧著大束鮮花的年輕人。英挺,標緻,盤條靚順,玉樹臨風。

沈昭愣了一下,在男孩的嘴唇碰到他的臉之前用手指強行抵住。

。了看再有沒就臨宋面後

。起一在疊上牆幕在子影的人兩到看能彿彷裡餘

。裡袋圾垃黑的底見不深進掉,落緩緩上瓣花從,刺過繞,珠的顆顆一結凝,氣的來出順調空鐵地從著帶還花,裡桶圾垃的邊路進扔下朝頭大被花鮮束大的裡手

。梯樓舍宿爬、門閘進臉刷、大X回,鐵地進碼掃、道通下地走、橋天上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