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滿級大佬靠攢功德殺瘋了》第114章 【九零香江孤女】砍人?先背刑法(2)

作者:海清河深·6個月前

陳巧慧想了想:“課時費怎麼算?”

“你開價。”

“不要錢。”陳巧慧翻了個白眼,“就當還你小時候幫我補數學的人情。”

她第一堂課講的是合同法。

講了十分鐘,底下有人舉手。

“慧姐,籤合同的時候,對方要是反悔怎麼辦?”

陳巧慧推了推眼鏡:“看合同條款。違約責任怎麼寫的,就怎麼追。”

那人撓了撓頭:“以前我們遇到反悔的,首接上門砍……”

“你現在說的這句話,刑法第二百三十西條,故意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教室安靜了。

陳巧慧掃了一圈底下的臉:“還有誰想砍人的,先把這個條款背熟了。”

從此以後,“刑法二百三十西條”成了這幫人之間的流行語。誰說話衝了,旁邊的人就來一句:“二百三十西條啊兄弟。”

——————

兩個半月的時候,出了個岔子,一天晚上,沈星冉在洋樓書房裡接到了阿德的電話。

“星冉,有個事你得知道。”阿德的聲音壓得很低。

“說。”

“泰叔那邊的人在打聽你。”

沈星冉手裡的筆停了。

泰叔,全名陳志泰,義安幫內部另一個大佬,管著港島那邊的生意。跟陳叔不是一個系統,面子上過得去,裡子上互相防著。

“打聽什麼?”

“打聽你在內地的專案。具體投了多少錢,在哪個省,做什麼生意。還有你的瑞士賬戶。”

沈星冉靠在椅背上“誰透出去的?”

“不確定。但上次開會五十多號人都在場,訊息壓不住。”

沈星冉閉上眼,腦子裡飛快地轉了一圈。

泰叔打聽她的錢,無非兩種可能。第一,想分一杯羹,搭上她這趟車。第二,想使絆子,不讓陳叔這邊獨吞好處。

不管哪種,都是麻煩。

“德叔,幫我約泰叔。”

阿德不解:“你要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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