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巔峰:從拒絕省廳千金開始》第101章 我是守法公民!誰給你的權力?(1)

作者:必看·7個月前

“花生米?!”

這三個字徹底擊碎了老鬼的心理防線。他混江湖是為了求財,不是為了送命。

“不不不!我沒殺人!我真的不知道他買那個是去放火殺人的啊!他說……他說就是要燒點廢料,要那種燒得乾淨的,不留痕跡的……我真不知道那是去燒廠子啊!警官,我要是知道那是殺頭的買賣,給我一千萬我也不能幹啊!”

“賣……賣了。”老鬼像洩了氣的皮球,癱在椅子上,“他確實找我買過兩桶……我有記錄,我有他的簽字條子!我這人做生意雖然黑,但習慣留一手,怕以後出事說不清,也怕他是警方的釣魚執法……”

“東西在哪?”

“就在那邊的保險櫃裡!密碼是……”

十分鐘後。

一張泛黃的收據拿在齊學斌手裡。上面清楚地寫著貨物名稱、數量、金額,還有張有德那龍飛鳳舞的親筆簽名。日期,就在火災發生的前三天。

鐵證如山。

“帶走!”

……

回清河的路上,警車在高速公路上疾馳。

齊學斌接到了林曉雅的電話。

“學斌,保險公司那邊有反應了。反應很快。”

林曉雅的聲音聽起來很振奮,“他們說,五年前那份賠償協議裡有個漏洞,如果證明是人為縱火,那是絕對免賠條款,不僅要追回賠款,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他們已經派了法務團隊趕過來了,說是要全力配合我們。這對他們來說,也是追回一大筆壞賬的好機會。”

“好!”

齊學斌看著窗外飛馳的夜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現在人證物證俱在,張有德跑不了了。這次,我要把他連根拔起。”

“還有一個我剛剛聽來的訊息。”

林曉雅的聲音壓低了一些,“據說,梁國忠給鄭在民打電話了,發了很大的火,說鄭在民是廢物,連個公安局都看不住,還說讓他‘如果幹不了就滾蛋’。看來,他急了。”

“他急了。”

齊學斌嘴角上揚,露出一抹獵人的微笑,“他越急,說明我們打得越準。這個張有德,當年可是梁國忠的座上賓。那家化工廠,也是梁國忠引進來的‘明星企業’。

火災之後,張有德拿著賠償款轉型做房地產,開發的第一個樓盤,就是梁家旗下的建築公司承建的。

這裡面的利益輸送,夠他們喝一壺的。這不僅是破案,更是在挖梁家的牆角。”

“你一定要小心。”林曉雅叮囑道,“狗急了會跳牆。梁雨薇那邊可能會有動作。”

“放心。我有分寸。”

結束通話電話,齊學斌閉上眼睛,揉了揉眉心。

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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