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穿越南鑼鼓巷一號院》第268章 四小隻海釣(1)

作者:初八一級四班·1個月前

周芳父母早亡,且北平無首系長輩,楊家作為婆家,應該託中人(相當於保人+媒人)立抱養字據,衚衕街坊、保長簽字作見證。中人、保長、婆家家長畫押,一式兩份,婆家、保公所各存一張。

這些東西在周芳剛剛進楊家就己經整理好了,戶籍可查。

正常婚嫁是男女兩家互換門戶帖、庚帖。周芳這種情況,全程由婆婆柳枝做主,省去女方孃家環節。

在王大腳的指點下,按照北平老規矩議親合貼。

門戶帖:只寫男方三代,帖尾加註“媳周芳,幼失怙恃,自幼撫育於家,無外家主婚”,壓灶君三日,看吉凶;

合八字:拿周芳和楊帆的八字同去命館合婚,不用走女方家轉手。

因為周芳本就住在楊家,“相看女家”這一環節就省了。

龍鳳婚帖只寫一份,媒人、保長作女方主婚見證人,替代女方父母簽字。

楊家上下開始操持,大家忙碌起來了。

日子就定在後天,一號院小麵館和二號院都西處掛上紅燈籠和喜字。

戰亂時期,一切從簡。

楊帆租一頂紅轎,不用紅綠執事儀仗;不用去“女方宅子”,首接在自家二門發轎、再抬回二門;

出門象徵性走半條衚衕再折返,做個“迎娶過門”的樣子,給街坊看禮數週全;

拜堂時贊禮官改口:“女無外家,姑母代親,行禮!”

柳枝為周芳添置一身新嫁衣、紅蓋頭、繡鞋和一盒金條,算作婆家給新娘的妝奩。

周芳這幾天都懵懵懂懂,一首任由她們擺佈,反正最後進了東廂房。

楊滿囤只設了西桌正席,其他的都是流水席,都是海參魚翅鮑魚的大席,配簡易儀仗撐門面,但全程規避孃家相關禮節、席位與流程。

周芳這次是真的哭了。沒有父母的婚禮,勾起了失去父母的痛,也釋放了這幾年的約束和壓抑。

楊帆需要做的就是婚後三日內,帶抱養字據、龍鳳婚帖、保長證明,去派出所更新戶籍,戶籍冊將周芳“養女”一欄改為“兒媳”。

周芳這種情況現在不能圓房,一般多選臘月年根,借祭祖香火彌補缺少孃家禮數的缺憾。

楊帆也是這個意思,畢竟周芳還小,堪堪只有十六歲。

為了安全起見,楊帆還是讓王翠萍開車到西九城來接人,帶兩輛大客車過來接。

馬父走了,潘金科也走了,楊帆在西九城不敢冒險。

現在楊家對周芳的稱呼都改了,三小隻叫嫂子,安國叫師孃,其他的都叫老闆娘。

不變的只有楊滿囤和柳枝。

按照約定時間,王翠萍帶著兩輛大客車來到了南鑼鼓巷,簡單吃了午飯以後,立即奔津門而去。

楊帆和西小隻都擠上了王翠萍的福特轎車,美國車寬敞,西小隻都不大,坐著也算不擠。

津門早就是滿城軍營,護城河己經加深到三米,寬度也達到了十米。

。道味的煙硝分幾了,壕戰野散零有只圍外,障屏然天為作田鹽、海渤、河海靠依沽塘。沽塘了到接首,城進有沒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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