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從山墳開始》第77章 【血麒麟】明鏡高懸(2)

作者:謁始·7個月前

按理來說自己作為社長。八府巡按,手持全劇核心‘金麒麟短劍’,應該能在規則內殺死這些噁心的糜爛血肉。

此刻在李華視角內,趙大爺正在瘋狂劈砍著大隻兔子,卻被大隻兔子輕而易舉的抬手格擋。

“...這兔子居然還會武術?當真恐怖如斯。”

李華滿臉凝重,倘若隴興安嶺的兔子都如這般逆天,恐怕三拳兩腳就把自己給打死了。

“不不不,現在重點不是這個,按照劇情趙大爺該殺死沈軒才對,為什麼這傢伙還能還手?”

“如果劇情殺對它完全無效,那豈不是隻能跟它硬鋼,詭劇劇情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李華凝眸沉思,很快想起一個關鍵。

血麒麟的最低逃生條件,第四幕時至少存活三人,這肯定是有某種意義的。

還有趙大爺當時也曾說過,如果自己或者李素死了,全戲只剩一個悲字而無義,金麒麟不再是金麒麟。

“趙大爺一個人不夠,還需要有其他角色推動劇情,否則臺上的金麒麟不能成立。”

戲說不是胡說,改編不是亂編。

雖然沒有規則嚴禁纂改戲本,但也要稍微跟本來劇情差不多,金麒麟講的是一個為民申冤。大義滅親的故事。

而現在場上戲子只有趙大爺,成了只有大義滅親的故事,這種劇情如果真的唱出來八成會被扔雞蛋。

“趙大爺一個人不夠,那再加上我......”

“巡按大人吶 ——民婦鳳兒,有天大冤枉!!”

還沒等李華上前,臺下忽然傳來一道唱腔。

只見少女身穿月白襖裙,踩著青衣平反步而來,“望大人明鏡高懸,為民婦做主哇!”

李華愕然當場,差點以為出現幻覺。

趙大爺要比李華先一步反應過來,“鳳兒,你告你夫大虎被人殺死,兇手乃本按之子餘千?”

“正是!那惡賊遺下金麒麟短劍為證!”

“呈兇器!”

“......”

場面安靜了一瞬。

李華很快反應過來,“兇器在此!”

他快步上前拿過金麒麟,然後在戲臺正中間雙手呈劍。

咚!

咚咚咚...

四周鼓聲愈發急促,好似陣陣雷聲砸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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