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我兒心臟?開局捉姦在床要離婚》第75章 我想有一個家(1)

作者:芝堯也叫西堯·6個月前

北雲霆說話的聲音很小,“我想過有個家,一個屬於我的家。”

“我不是執著結婚,我是想和你結婚,你是我的執念,不是婚姻。”

姜馨月盯著他的眼睛,“真想結婚?”

“想...”

“不後悔以後資產都有我一份,就算你們家裡不同意,你大部分財產都會是我的,哪怕你變心都沒用。”

“還有,我也不會伺候你家裡人,更不想著下半輩子還受委屈,我暫時也不想公開......”

北雲霆把人從床上撈起來:“不管你說出來什麼,我都答應你,我以前賺錢是為了解悶子,現在賺錢都是你的。

我今天把所有資產都轉到你名下,這樣就算你的婚前財產,我也可以寫遺囑,以後所有東西都留給你分配。”

“走,我帶著戶口本跟你領證,沒有反悔的機會了。”

姜馨月摟著他的肩膀,看著他鎖骨上牙印,還有脖子上的痕跡,她昨晚到底做了什麼造孽的事。

“你真決定跟我結婚嗎?你很虧本的,我生活一塌糊塗什麼都沒解決好。”

“你就算撿垃圾的,我也要把你娶回家。”

“你把我吃幹抹淨怎麼不說了,昨天晚上我問了你多少次,你都猴急的不行,還不是你自己選擇的。”

北雲霆就盯著她刷牙洗漱,站在她身邊打電話,讓康叔立馬給他送一身新西服,順便把戶口本和身份證捎來。

康叔立馬知道什麼意思,手裡還提著早餐,這速度真夠快的。

昨天少爺沒回家,他就明白什麼意思。

“少夫人,謝謝你收留我們家少爺,以後就不是一個人過日子了。”

姜馨月拉住他的胳膊,總覺得太過倉促:“要不你再想想,我如果再離婚那就是三婚,說出去不是更難聽。”

北雲霆把早餐塞進她嘴裡:“放屁,在我這裡只有喪偶,沒有離異。”

“你要是敢跟我離異,信不信腿給你打斷。”

姜馨月舉了舉戶口本:“可我沒有身份證,新辦的還沒來,不能辦結婚證的,咱們換個時間吧!”

北雲霆把她戶口本放在包裡,“在我這裡只要你人去了,我就可以辦證,那都是最簡單的。”

“你戶口不會搬到我這裡來,我戶口會轉移到你這裡,就算我投奔你,以後你想把我趕出去隨時有權利。”

的確有這個說法,如果結婚遷移戶口上面會寫的是投奔。

兩人誰也沒告訴首奔民政局,上次的事讓民政局很多人都是記憶猶新,看著他們辦理結婚證還挺稀罕。

兩人根據程式幾分鐘辦好了,走後門就是簡單,連拍照都有專門人等著的。

姜馨月看著手裡的結婚證有點失神。

他手裡提著兩袋喜糖,分給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突然間有種恍惚,這人什麼時候準備的,她怎麼一點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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