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其實兩人也說過,不過不是說買裝置,而是關於公司的發展。
此前,濮倫曾與俞良商議過收益分配的問題。
俞良目前佔公司95%的股份,而且公司剛開,所以其個人收入,都是首接進入公司賬戶。
但濮倫覺得這樣對俞良不太公平,俞良太能賺錢了,即便自己只佔5%,分紅金額也顯得過高。
因此他提議,讓俞良以藝人身份與公司重新簽訂合約,按二八或三七比例分配收入。
至於俞良與張義謀工作室的合約,眼下誰在意。
所以濮倫認為,新的分配方式更合理,大部分收入首接歸俞良個人,公司只留一小部分,而這部分利潤的95%仍屬俞良,濮倫自己只拿5%。
當然,濮倫也不是無私奉獻,表示俞良可以給他開工資和獎金,這樣他得收入就合理了,也能避免因利益分配產生隔閡。
俞良覺得濮倫說的有道理,所有收入都進公司賬戶,他確實有點“虧”。
但俞良也是對公司未來是有所規劃的,首先是股份,將來若要吸引人才、留住核心團隊,勢必要預留股權激勵空間。
但目前兩家公司都處於初創階段,尤其是他的主公司“良圖”娛樂,尚未發展到需要給其他演員或管理層分配期權的程度。
所以他表示目前先不著急分成,打算先集中精力發展業務。
更何況,若以個人身份簽約,稅務上反而不如放在公司便利。
濮倫聽到俞良的想法,覺得說的有道理,先發展公司,所以表示自己的分紅也可以先不分,將所有資金用於公司發展。
於是話題又回到裝置採購,本來濮倫想著先招人,但是俞良前些天不是發了筆大財,而公司賬上有3000多萬資金,後面還會來錢,所以就想,首接買一套能滿足電影級或上星劇拍攝需求的專業裝置。
而基礎配置就要500萬起步,若配齊鏡頭及附件,達到目前市面上最好的配置,至少要1000萬。
反正俞良有錢,那就用唄。
可俞良都買股票了...
一旦花掉三分之一,加上俞良平日開銷不小,他擔心資金緊張。
所以濮倫只好打消念頭,在這裡開始抱怨。
俞良聽後首接表態。
“買!”
“就用公司賬上的錢買,也算成本投入,別捨不得,咱們現在賬上還有幾千萬吧?首接買。”
濮倫卻猶豫。“你現在還有多少錢?那花錢太大了...”
但如今俞良感覺自己己實現財富自由,對資金並不太在意。
而且他正愁如何合理支出公司賬上的錢。
若首接提取,一半都得交稅,不如購置裝置,轉為公司資產。
“買!這錢我要是拿出來,一半都得交稅,還不如買裝置算公司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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