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豆生南國》第四十三章 請家長(2)

作者:御風樓主人·7個月前

所以,哪有資格跟警察辯論?

人家是依法辦事,而且真有可能還偏向了自己,自己可別沒“報仇”成功,反而“進號子”成功,丟了工作,毀了名聲,那才算是倒了血黴!

想到這裡,南向暖便穩住了情緒,賠笑道:“小亮警官,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那你能不能告訴我,到底要怎麼樣做,才能讓吳達理還有那個郭爭毅付出應有的代價?”

小亮說道:“我師父剛才不是跟你講了嗎,回去找個律師,好好幫你參謀參謀吧,別想著用暴力手段解決,也別想著走歪門邪道,不然,真有可能毀掉你一輩子的前途!人家吳達理還知道聽律師的,你什麼都不懂,卻想著讓人家承擔責任,這不是天方夜譚嗎?”

南向暖很乖巧的“嗯”了一聲,說:“好,找律師就找律師,回去就找一個!小亮警官,五百塊錢罰款我自己交了,包裡帶著錢呢。現在給你就能走人了對吧?”

小亮翻著眼皮瞥看著他:“叫你家裡人來接你。”

南向暖苦笑道:“能不能不叫?你不是看我身份證了嗎?我已經成年了,都快三十歲了。”

小亮嚴肅的說道:“不行,必須得家裡來人,才能把你接走!”

南向暖嘆息道:“我父母都過世了。”

“夫妻也成。”

“我還沒有結婚。”

“兄弟姐妹也行。”

“有個姐姐,但是離得遠,工作還忙,不大方便啊。”

“同事呢?領導呢?”

“都在金州呢,更不方便了。”

“我告訴你,別討價還價啊!有人接就走,沒人接就留!”

“......”

南向暖想了半天,叫南向春來是不可能的,她如果知道這件事情,那還不得翻了天?自己以後就別想再揪著吳達理不放了,什麼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她都會置之不理的,她只會講一堆什麼活著什麼人生什麼仇恨什麼過去的道理,從中阻撓,不許自己“報仇”!

叫姐夫劉曉光來?也不行,那是個“軟骨頭”。“氣管炎”。“窩囊廢”,沒有姐姐的同意,他連金州市都不敢出!而且,什麼事情讓他知道了,就等於是讓南向春也知道了,他連一夜的時間都瞞不過去。

叫同事領導來?

更是在開國際玩笑!

他們來不就知道自己“犯事”了嗎?回去必然傳開,前途難亮。

所以,怎麼辦?

小亮已經不耐煩了:“我可沒工夫跟你在這裡耗時間啊,我也得辦其他的事情,你要是不想走,那就給你開房間了。”

“別,別!”南向暖連忙說:“我叫女朋友來,行不行?”

“行,快叫啊。”

南向暖連忙拿出手機,翻出葉紅豆的號碼,咬了半天后槽牙,心裡發狠道:“這種事情,讓她知道,好過讓其他任何人知道!”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