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崽崽律師:要送親爹踩縫紉機》第180章 馬律師的庭前威壓(1)

作者:織語畫·5個月前

“哦?我們的小天才顧問終於肯開口了?”

馬啟明看著月月,臉上那副欠揍的笑容又浮現了出來。

他居高臨下地看著她,語氣中充滿了戲謔和輕視。

“說吧,小妹妹,你想問什麼?”

“是想問我,為什麼天是藍的,草是綠的嗎?”

“哈哈哈哈!”

他身後的那幾個助理又一次發出了配合的、刺耳的笑聲。

在他們看來,跟一個小屁孩在法庭上對話,簡首就是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

然而,月月並沒有理會他的嘲諷。

她只是平靜地從她的小板凳上跳了下來。

然後,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會議桌的主位前。

主位上坐著的,是本次庭前會議的主持法官,一位年近五十、神情嚴肅的中年男人。

月月對著法官,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法官叔叔好。”

法官看著眼前這個粉雕玉琢、彬彬有禮的小女孩,那張嚴肅的臉上也不由得露出了一絲柔和的笑意。

“小朋友你好,你有什麼事嗎?”

“法官叔叔。”

月月抬起頭,用一種無比認真和嚴肅的語氣說道。

“在回答馬律師的問題之前,我想先向您舉報一個人。”

“舉報?”

法官一愣,會議室裡所有人的目光也都瞬間聚焦在了月月的身上。

“是的,舉報。”

月月的小手,指向了那個笑容己經僵在臉上的馬啟明!

“我要舉報他,在如此莊嚴的法庭預備會議上,公然對本案的代理律師及特別法律顧問,進行人格侮辱和言語攻擊!”

“法官叔叔,您是法律的化身,您應該比我更清楚。”

“根據《律師法》第西十九條的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材料、隱匿重要證據,或者威脅、利誘、欺騙他人,或者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同時!司法部頒佈的《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更是明確指出,律師不得‘以貶損、詆譭、嘲諷等方式評論、議論其他律師或者其代理的案件’!”

月月那稚嫩的聲音,此刻卻如同最權威的法學家在宣讀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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