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結果:《附加承諾書》作為主合同《A級造星合約》的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補充協議與主合同條款發生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十小時睡眠權”,可用於對抗主合同中“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條款!】
【第三條“個人物品所有權”,可用於對抗甲方封閉式管理中的非法搜身與沒收財物行為!】
【第西條“統一封閉式管理”,看似是對甲方有利的條款,但其核心是“管理”行為!一旦甲方的“管理”行為涉及辱罵、體罰、變相拘禁等違法行為,甲方將構成嚴重的違約,甚至觸犯刑法!此條款將成為指控甲方“非法拘禁罪”的最有力證據!】
【結論:此《附加承諾書》是一個完美的、充滿了陷阱的法律武器!一旦對方簽字,將徹底陷入被動,任由宿主拿捏!】
月月的嘴角勾起一抹滿意的弧度。
很好。
九重連環坑都挖好了。
就等這個胖子自己跳進來了。
“沒有啦!吳叔叔寫得真好!”
月月一臉崇拜地看著吳大志。
然後,她拿起那支派克金筆,先是在那份幼稚的《附加承諾書》上歪歪扭扭地簽下了“林月”兩個字。
緊接著,又在那份厚厚的、魔鬼般的《A級造星合約》的最後一頁同樣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吳大志看著那兩個簽名,激動得渾身肥肉都在顫抖!
成了!
這座價值上百億的金礦,從這一刻起就徹徹底底地屬於他了!
他強忍著心中的狂喜,也拿起筆,在兩份合同上都龍飛鳳舞地簽下了自己的大名——吳大志!
並且,還鄭重其事地蓋上了“星燦傳媒”那鮮紅的、燙金的公司合同專用章!
在他看來,那份蠟筆寫的承諾書不過是哄孩子的廢紙一張。
而那份正式的《A級造星合約》才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捆住月月一輩子的枷鎖!
他做夢也想不到。
他親手蓋章確認的不是什麼枷鎖。
而是通往地獄的單程票,和一口為他自己量身定做的、最華麗的棺材!
“好了!合同簽完了!”
吳大志收起合同,臉上的笑容瞬間又變得陰冷和猙獰。
“從現在開始,你林月就是我們公司的人了!”
“王百萬!”
“是!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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