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滔天:這個男人不好惹》第184章 合作談判(2)

作者:蔡一刀·2個月前

這裡不像是巴省那些知名景點,比如大佛、金鼎、九寨這些地方。梓桐縣沒有什麼旅遊資源。能吸引的也就是省內的遊客了。

但這也足夠了。

“可以!”魏南點頭:“明年五一節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工,這一點,可以寫進合同裡面。”

“三個節目,版權歸屬歸我。巴省臺擁有使用權,但如果我對海外進行版權授權,巴省臺無權干涉。作為合作,你們需要支付我2000萬的版權費用。”

2000萬貴嗎?

林洪偉覺得不貴,去哪兒當年引進也花了1100萬,嚮往沒有引進只是借鑑,但如果採購,1100萬也差不多。

林洪偉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

別說他了,出書、出歌、寫詩的領導幹部又不是沒有。

他作為文化創意的輸出,收錢怎麼了?

這不是權錢交易,他只是一個縣長,而巴省臺也不必和他進行利益輸送。節目好壞這是看得見的。

這筆錢是林洪偉應該拿的,總不能因為他是梓桐縣的縣長,就要無償付出吧。公私分明才是正確的模式。

他是領導不假,也想為全縣的發展做貢獻,但這不代表自己就要無償付出。

免費給巴省臺,賺的還是巴省臺。

所以這一部分的費用,林洪偉要得心安理得,沒有任何的障礙。這可是光明正大的收入。

有了這些錢,林洪偉也能多一些私房錢,多好。

魏南咬了咬牙,但也沒有拒絕,點頭道:“這個我們需要開會研究,但我可以保證,我一定會全力促成。”

“第三個條件,梓桐縣和巴省臺簽署框架合作協議,把桐山鎮打造成為省內的影視拍攝基地。縣裡出資2000萬,外加土地入股,至於臺裡出資多少,我們後續可以再進行協商,作為回報,我承諾可以保證最少不低於三家影視公司在桐山鎮拍攝電視劇或者是電影。”

桐山需要發展,梓桐縣也需要發展。

這一點比東陽的優勢其實更足一些。梓桐縣距離府城不遠,國道省道也就一個半小時。如果高速建成,這個時間還可以縮短到一個小時之內。

對於劇組來說,這就是優勢。

至於留名問題不大,節目出來多少口播會宣傳梓桐縣,最後的鳴謝單位裡面也少不了梓桐縣,這都不需要特別說明。

如今這個時候,國內影視基地不少。橫店那是最出名的。但不意味著這邊不能搞。

林洪偉考慮的就是人造這一條路,一旦成功,那整個梓桐縣的經濟都會有一個大幅度的提升。

對於這個,魏南反而很輕鬆。

如果林洪偉真的能夠引入三個劇組拍攝製作節目,那意味著一些佈景就己經能首接留下來。後續的投資,應該也不會太大,幾個億而己。這一點錢,擠一擠也能拿出來,而且,臺裡如果能多一個這樣的基地,這也是一種優勢。

魏南想了一下,便點頭道:“這個也沒有問題。如果能做成,對我們自身也有好處,我們沒有理由拒絕。”

這時候,林洪偉看著魏南等人,豎起手指:“最後一個條件,三個綜藝節目,縣政府作為合作單位,可以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製作費用,但需要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分紅。包括廣告收益、贊助收益以及後續周邊收益。”

這話一齣,魏南首接站了起來:“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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