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慌,我老闆的孩子是我的!》第二百四十章 我沒有這個義務(2)

作者:金滿門·5個月前

果然,經紀人接著道:“我們這邊還有個小小的要求,希望高先生能主動公開發表一個宣告,澄清與曾沁沒有任何關係,連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高揚本來就對她的歉意表示懷疑,現在看來,她打電話過來,主要還是想讓自己發表宣告。

於是道:“我是個素人,又不是公共人物,我發什麼宣告?”

“我做那些事是為了幫曾小姐擺脫記者,不是為了蹭熱度。要發聲明你們發,我不會發的。我在這個時候發聲明,只會遭到更嚴重的網暴,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自己是無所謂,可一旦影響到公司的聲譽,我無法向總部交待。”

高揚的拒絕顯然出乎經紀人的意料。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能聽到紙張翻動和輕微的呼吸聲,似乎在斟酌措辭。

“高先生,我理解您不是公眾人物,不習慣這套流程,也明白您最初的善意。”

“但請您也站在沁沁,站在我們工作室的角度想想。”

“沁沁是藝人,她的形象、口碑、商業價值,都和公眾輿論綁在一起。現在這種‘疑似戀情’的傳聞,尤其物件是您這樣......最容易引發粉絲的反彈和公眾的猜測。”

“這對她接下來要談的奢侈品代言、正在接觸的主流正劇專案,都可能產生變數。”

意思很明顯,和你傳緋聞,會影響我們家巨人的形象,拉低她的商業價值。

高揚更氣了,但沒作聲。

“高先生,宣告內容我們會提供草稿,核心就是明確三點:第一,您和曾沁小姐只是普通的服務提供者與賓客關係。

第二,當晚是正常的工作接待和出於禮貌的應急幫助,不存在任何超出此範疇的私人交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強調你們甚至連朋友都算不上,純屬誤會,請公眾不要過度解讀,更不要打擾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就是要和高揚切割,劃清界線。

而且要由高揚自己親手來劃。

“吳小姐,” 高揚的聲音沉了下來,我也說三點。第一, 我沒有義務配合貴工作室的公關劇本。”

“第二,我昨晚所做的一切,是基於對一位身處困擾中的女士的基本尊重和善意,是基於我為人處世的原則。”

“第三,我不想扮演一個‘自知不配’的角色,來平息你們的輿論風波。”

電話那頭的吳經紀人似乎沒料到高揚會如此犀利地反駁,且句句直指核心。

“所以高先生是一定不會配合的,是嗎?”對方的語氣已經有些不善。

“是的。我沒有這個義務,我也不想拋頭露面。”高揚非常果斷地回答。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對方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雖然看不見對方的臉,也能感覺到對方很生氣。

但高揚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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