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書桌上放著些器具,蘇晚棠走過去將工具盒放下來……
工具盒堅硬無比,可因為有特殊器具,很快就被破開,露出盒子夾層來。
看到那薄薄的油紙信封,蘇晚棠緩緩抬手,手指輕顫著拿起來,輕吸了口氣,小心開啟……就看到裡面薄薄一張紙。
因為封存著,紙上的字跡十分清晰,蘇晚棠一眼看去,眼圈便開始發燙。
她知道,在這封信落成的時候,便是她爹孃被人謀害的開始……
少府監罪匠周氏絕筆
敬啟天日昭昭,後世人鑑:
吾今伏案作此書,十指盡染硃砂、金屑與不可滌之血汙,窗外梆聲催命,陛下所予之期將至。
此身將殞,然胸中塊壘若不以刀筆刻於天地,則魂靈永墮無間,不得超生。
九日前戌時三刻,司禮監掌印親至工坊,以密詔宣吾入君王寢殿。燭影搖曳間,陛下負手立於龍紋屏前,未著冕旒,面如寒鐵,親口曰:“鎮國軍兵符有瑕,需急制新符。”
吾初聞戰慄:兵符乃國之重器,分鑄陰陽,半存天子,半付統帥,豈能輕言更替?及見案上檀匣所盛符節真品,方知所謂“新符”,實為“偽符”。
陛下以掌撫匣,聲緩而威重:“朕聞少府監中,惟周匠目力通神,能辨秋毫之末。此事成,爾可脫匠籍,封爵賞田。”然當吾抬首觸其目光,其中殺意凜然,如臘月霜刃,吾心知此非恩賞,實為絞索。
吾幼年遭滅門之禍,罪魁禍首後伏誅於鎮國軍刀下,而後學有所成,操持刀鑿,所願無非以匠心守國器。兵符之制,關乎萬軍生死、社稷安危,今竟要以己之手,鑄此弒帥奪權之兇器!
鎮國公主趙訓芳戍邊數載,三退遼軍,麾下將士皆忠勇之士,且於吾有報仇雪恨之恩,此符若出,非但公主性命堪憂,更恐邊關生亂,遼騎乘虛而入,黎民血肉又將鋪作荒原……
然吾不得不為。
少府監同僚西十二人,或父母在堂,或幼子繞膝。陛下擇吾手,恐因吾孤家寡人孑然一身,無妻無子、尊長早亡、故友離散,此身如野草,焚之無礙。
若換他人,則必有他人受遣,事成之日,恐滿門染血,嬰啼盡碎於屠刀之下。
偽符之造無可逃離,然天地有眼,鬼神難欺,吾暗留痕跡以期蒼天睜眼。
其一,分別以真、偽符於此信留下拓印以證今日言辭;
其二,以針刻“周”字微痕於真符左符底部,塗以夜光璧塵,置於燭火七寸下方得顯現。
今夜偽符即成,司禮監即來取物,吾命如殘燈,必滅於晨露之前。此書將封於工具盒中,唯盼身死後此物長存以待天日。
嗟乎!吾罪深似海,萬死難贖。不敢求清白於後世,惟願他日邊關鼓咽、冤血沖天之時,此信能得見天日,昭雪天地之間。
戕功臣者,非刀兵,乃宮闕之心;
亂江山者,非遼騎,乃九五之私;
毀社稷者,非匠手,乃冕旒之謀。
願蒼天鑑此苦心,縱吾魂裂於地獄,亦當化磷火照此真相一程。
罪匠 周旭
絕筆於永興七年九月初七
。盡俱淚,響梆更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