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三甲!我在大山裡建醫療中心》第333章 偷腥(2)

作者:靖承先生·1個月前

“官司我們跟你耗到底,離婚我們繼續拖,輿論我們到處說,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什麼人!”

“你就算離了婚,以後也抬不起頭!”

劉美玲瞪著他們,“你們做夢!沒聽警察說嗎?這是刑事犯罪,我諒解也沒用!”

“你兒子這個勞改犯,當定了!”

“你再毀我清譽,我不光告他,我還告你們!造謠誹謗,我治不了你們,法律還治不了?”

聽到這話,林父林母想伸手去打她,被陳警官制止。

“我再提醒一遍,現場所有造謠、汙衊、脅迫受害人諒解的話語,全程錄音錄影,全部固定為誹謗、干擾案件的違法證據。”

“我正式告知各位,故意捏造事實、損毀他人名譽、試圖脅迫受害人撤案,依法可治安拘留,情節嚴重可追究刑事責任。”

林母的臉色變了,下意識往後縮了半步,但嘴還是很硬,“我們沒有造謠!我們只是說理!”

“說理?”陳警官抬眼,“剛剛當眾說孩子不是林家的、女方婚內出軌、活該被打,不是你說的?”

林母是個欺軟怕硬的人,馬上說道,“警官你看看,你聽岔了!我不是那意思,不是那意思……”

林父紅著眼睛,近乎歇斯底里,“她就是出軌了!不然她為什麼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魚死網破!就是想騙我家的錢拿去外面養小白臉!”

林母癱坐在地上,一邊拍地大哭一邊惡毒詛咒,“你毀我兒子前途、斷我們家香火!你不得好死!”

“我們家就算完了,我也要讓所有人知道你劉美玲是什麼德行!讓你這輩子都嫁不出去、抬不起頭!”

劉美玲看著眼前這群瘋魔亂咬的人,眼底只剩嘲諷。

“結婚幾年,我不要房車加名、不要額外補貼、彩禮婚後全數貼補家用。”

“我第一次提離婚,是被你們兒子第一次家暴之後,我自願淨身出戶,一分錢不要。”

“我第二次、第三次提離婚,次次只要求解除婚姻,放棄所有婚內財產。”

“我懷孕之後,被反覆毆打、恐嚇、囚禁,我依然只想脫身,不想爭、不想鬧、不想要你們家一分賠償。”

“是你們林家,一次次拖著不離、一次次施暴、一次次得寸進尺。”

“是你們,把只想安穩過日子的普通人,逼成了必須魚死網破的受害者。”

“我是做錯了!我唯一的錯,就是當初嫁進了你們這樣毫無底線的家庭。”

……

楊林鎮派出所,拘留室。

兩名民警坐在審訊室裡,對面正是劉美玲的丈夫,林默。

“林默,對你長期家暴、致受害人流產、故意傷害的事實,是否認可?是否悔過?”

林默嗤笑一聲,語氣輕佻又涼薄:“悔過什麼?夫妻吵架動手很正常,是她矯情,動不動鬧離婚,逼得我煩躁。”

“她之前次次提離婚,都是我拖著不離,她拿我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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