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萌娃殺到,帶着爸爸去復仇》第274章 媽媽!那是媽媽(2)

作者:悅盛·4個月前

洗臉,刷牙,穿衣服都沒問題,就是梳頭不會。

何崇山經過這麼多天的實踐,成為合格奶爸。

頭髮梳的非常好,辮子也編的順手,還給元元買了好看的頭花。

在機場候機時買的,兩朵嬌豔的黃色小花,一邊一朵紮在辨稍,瞧著就漂亮。

當然,得忽略掉孩子臉上的紅腫。

不然這“漂亮”兩個字,帶著嚴重濾鏡。

尋找張大奎,不能明目張膽找人買訊息。萬一被他察覺,會連累元元。

孩子的安全很重要,他賭不起。

不買訊息就只能自己去找,在酒店吃完早餐,帶著元元上街溜達,希望遇上張大奎。

他們住的酒店屬於高階富人區,出門溜達了一個上午,啥都沒發現。

己經中午十一點半了,怕元元累著,更怕她餓著,何崇山帶她去了一家餐館用餐。

要的是樓上包間,不敢大搖大擺坐在大堂裡。

即便臉上長了紅腫斑塊,也怕元元被人認出來。

暗網上的訊息不知道被多少人看見過,喪心病狂的人很多。

不能冒險。

孩子是國家的寶貝,為省兩個包廂錢,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不划算。

大街上被認出來,可以帶著孩子撒腿就跑。

餐館狹小,不容易脫身。

要的是西餐,元元第一次吃這玩意兒,烏溜溜的大眼睛裡透著期待。

何崇山教她怎麼拿刀叉,怎麼切牛排,怎麼叉起來送進嘴裡。

小姑娘學得非常認真,拿刀叉的手一下一下做著規範動作,行雲流水,瞧不出是剛學的。

牛排也切的大小均勻,適合她一口一塊。

怕孩子消化力不行,要的是全熟的牛排。半生不熟,吃了容易拉肚子。

“元元真厲害,這麼快就學會了。”

被人誇讚,元元一點不客氣,全盤接住。

“我很厲害噠!什麼都能學會。”

何崇山認同,跟她在一起待久了,不管孩子說會什麼都不奇怪。

元元的接受能力非常強,不能以普通人的眼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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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去你帶叔叔,急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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