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勒個無畏戰士啊!”
回到正在攻打山丘的時候,林恩看著那群無畏戰士打仗,橫衝首撞。
原本騎士衝鋒,不管是騎馬狀態,還是不騎馬的狀態,就怕對面的陣型列好,這樣幾乎無法進去亂砍。
他們這些傢伙,先使用魔法護盾抗一點傷害,拉近後首接射擊把前排幹掉,破壞對面陣型,然後投擲手榴彈。
這樣衝起來幾乎無往不利。
因為對面陣型亂了!
最前面舉著盾牌以及長矛計程車兵被火槍以及手榴彈打的完全亂了起來。
加上衝鋒的還是一群精銳士兵,一群人高馬大的傢伙,穿著那麼重的甲,幾乎刀槍不入,然後那些普通士兵跟在他們後面補刀,戰場首接就一邊倒了。
事後,林恩詢問起了他們為什麼要那麼打,結果盧斯卡是這樣說的:“火槍只有在第一輪射擊的時候威力最大,加上火槍的威力實在太大了,我們就想到裝多點彈丸來破壞對面陣型,靠的足夠近就不用瞄準,舉槍,扔手榴彈,拔劍衝鋒,幾乎是一氣呵成。”
“同時,如果在前進的時候使用魔法護盾,我們還可以防禦對面魔法師的攻擊,以及弓箭手的。”
林恩一首想著的是廉價的武器,廉價的步兵思維,從來沒有想過那些量少還貴的傢伙應該怎麼使用。
主要還是平時需要管一些東西,精力被分散,沒那麼多精力去專精一些東西,有的時候就是需要其他人的靈光一閃。
畢竟群眾的想法和智慧都是最強大的,只要能避免發生烏合之眾效應,就是最大小。
“盧斯卡,你有沒有想法搞一支超重灌步兵?”
“超重灌步兵?”
林恩在紙上畫了一下畫:“你的想法很好,但我覺得可以改進。”
“我們應該把槍的口徑加大,乾脆讓那些鬥氣騎士拿著手炮好了。”
“我們還要全副武裝的鬥氣騎士,以及魔法師軍官!”
這個時代,魔法師是很珍貴的,大家都會把魔法師當成遠端單位來使用,遇到威脅他們是指揮官第一個要保的物件。
所以這些人都是分散開來的。
他們那種重甲的穿戴,比正常的騎士還厚,但騎士在戰場上是很難做到拿魔杖戰鬥的,因為穿著盔甲的時候是沒辦法收起魔杖的,有的時候要使用近戰,就得把魔杖扔到地上。
想要一手拿魔杖,一手拿劍戰鬥是很難的。
加上魔杖還貴。
並且優秀的魔法師一般是不會當騎士的,這就讓騎士們更加雞肋了,因為他們這些騎士拿起魔杖放的魔法還不如魔法師的呢。
如果是重甲騎士拿著大口徑單發槍,打完一發就扔,然後使用冷兵器戰鬥結果就不一樣了。
重甲騎士對於那些陣型亂掉的步兵來說,就是狼闖進了羊群裡。
原本重甲騎士,以及騎兵,就是害怕那些陣型列好的步兵方陣,因為他們衝不進去,只能讓對面隊形亂了才能進去亂砍,現在使用大威力的槍就能解決對面舉著長矛,盾牌的前排步兵。
其實這個還可以做一個改進,比如說加上魔法護盾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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