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玉總愛話說一半,但凡是不足夠了解她的,都難以真正對她洞若觀火,孔曼也經常猜不透她的心思,但是這一次孔曼卻在瞬息之間明白了她的弦外之音。
原來是真的看上了人家譚小姐。
孔曼既是寧玉的摯友,又同譚以蘅之間沒有嫌隙,自然是不會站在秦雅的立場,“說句難聽點的公道話,論家世,你的確是勝過譚以蘅,但若論人品的話,譚以蘅甩你十萬八千里遠。”
話音剛落,寧玉便請助理進來將秦雅請走,面對著對方親自下的逐客令,又顧及到秦家的臉面,秦雅只得忍氣吞聲地踩著高跟鞋,再度哢噠哢噠地離開此處。
等秦雅徹底走遠了,孔曼才扭過身來,同她聊起正事,她攤開右手,“轉讓書呢?”
寧玉從抽屜中拿出那份牛皮紙袋,“就交給你了。”
孔曼伸手接過股份轉讓書,順道八卦一嘴,“話說譚以蘅原來之前就喜歡你啊,那到底是什麼事情讓她最後狠下心來和你離婚的呢?”
“可能是我之前做的一些事情太激進了吧,沒有考慮到她的想法,所以她才越來越恨我的。”
寧玉低頭翻閱著檔案,一目十行,接著又翻動到下一頁,發出了清脆的嘩啦嘩啦聲,她微微掀起眼皮,看著對面巋然不動的孔曼,不疾不徐地開口,“怎麼還賴在這兒不走?”
孔曼嫌棄地嘖了一聲,麻溜地從椅子上蹭起來,邊對寧玉指指點點,“我說你啊真的應該去學一下應該如何正常地說話,你不能老是說話夾槍帶棒的,難怪人家譚以蘅遲遲不願意應允你。”
滴滴兩聲,是臺式電腦上彈出了一封新郵件。
寧玉沒有搭理她的話,右手握著滑鼠,在電腦上操作著將這封郵件點開,她率先瀏覽了一遍來信人的名字翁梵青,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名字。
但是因為考慮到她的私人郵箱地址都是較為私密的,在外界不易被人查到,謹慎起見,於是還是點開了郵件,檢視內容。
寧小姐早上好,免貴姓翁,名梵青,目前就職於啟誠律師事務所。因受三十年前霍世惜小姐所託,有一些東西我必須親自交到您本人手上,但在此之前我須得驗證您是否為霍小姐的親生女兒。待您收到郵件後,請第一時間回覆我,並且親自前往深港,我將在那裡把霍小姐所託之物交還與您。
文末還附帶了兩份證明材料。
寧玉盯著電腦螢幕,有些楞神。
霍世惜?就是我那個從未見面的母親嗎?就是那位被寧若琳恨了整整三十年的霍世惜嗎?
為什麼她會委託律師將東西交給我?而且還是時隔三十年,什麼東西需要時隔三十年才能交付給她?再者,霍世惜為什麼不親手交給她?
寧玉心中頓時有千千萬萬個疑惑飄過,不過瞧著這位律師所言,若是隻僅僅在郵件上面詢問的話,恐怕律師會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守口如瓶。
看來是必須得騰個時間去一趟深港了。
因為她也想要知道當初為何霍世惜會一去不覆返,難道真的如外界傳言所說,是因為有了她的存在,才會決心離開的嗎?
寧玉心事重重地敲打著鍵盤,回覆翁梵青的郵件。
翁律師好,我已閱讀完您發來的郵件,若您方便的話,我們便約下週三在深港見面。
大約只過了五分鐘,翁梵青便回覆了她的郵件。
好的寧小姐,抱歉耽擱您的寶貴時間了。
寧玉瞥了一眼電腦右下角顯示的時間,離下週三僅僅只有四天時間了。
【作者有話說】
寧玉:又要和以以分開了 TT
】怕害【嚏阿:以以的蹲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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