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莉翻看著手裡的資料,李丹丹在整理的卷宗。
牛皮紙封面上,“北海沉屍案”五個字被紅筆圈著,她在草紙上用筆寫下了“張三寶”三個字,想著他的資料,心裡勾勒著這人的模樣。
他住在什剎海附近的一個破舊的四合院,是向前朝旗人租的,和他們混在一起,給人教教拳,混口飯吃。
他一身硬功夫,性子跟城牆磚似的,又硬又倔。
“小莉,幫我把這份筆錄謄抄三份,下午還要送不同的科室。”李丹丹有些疲憊,她一大堆檔案要抄寫,就讓於莉幫忙抄一份。
於莉接過筆錄,紙頁上是張三寶的供詞。
關於沉屍案,他倒是交代得詳細,連“比武時拳頭沒收住,正打在對方太陽穴上。”都說得清清楚楚,就是大意失手,想減輕自己的罪責。
可問到另外四個失蹤案時,就只剩三個字:“不知道!”
謄抄時,於莉盯著“比武”兩個字出神,她想起陳老頭說過,練硬功的人最講“分寸”,真要是比武,拳頭出去前就知道輕重,哪能輕易打死人?
這裡頭肯定有貓膩,張三寶是個好勇鬥狠的人,喜歡和人私鬥,他就會下狠手,毫不留情。
“梁隊,能看看張三寶的審訊記錄嗎?”於莉走到負責審訊的副隊長梁超亮桌旁。
梁超亮抽著煙,還在看著卷宗,看見於莉過來問,撓了撓有些亂的頭髮。
“你有興趣?這傢伙邪得很,昨天用了手段,他愣是扛住了,死咬著就認沉屍這一樁,多一個字都不吐。”
“技術科檢驗結果,那死者的胸骨有好幾處傷,被人多次擊打造成的,根本不是比武失手。”梁超亮拍了拍桌上。
“這小子是故意殺人,還想矇混過關,死不承認這幾處傷是他造成的,還說是其他人打的,說原來那人就受傷了,怪不得大失水準,才被他誤傷打死的。”
辦公室裡靜了靜,只有窗外的麻雀嘰嘰喳喳叫。
“那四個失蹤的家屬或朋友知道他們去過張三寶那四合院,吵過架,後來不知道說了什麼,離開後,沒幾天就失蹤了。沒屍體,沒證據,他死不承認,咱們也沒轍。”李丹丹接話。
於莉沒吭聲,心裡想,張三寶肯認失手殺人,恐慌下沉屍,知道這樣不用吃花生米,最多判十幾二十年,熬熬就能出來了。
如果另外四個失蹤案也認了,那就是死罪。他現在就是耗著,賭找不到實證。要撬開他的嘴,得讓他覺得“不說”比“說”更糟。
“丹丹姐,張三寶是練什麼拳的?”
“聽說是少林俗家弟子,練少林拳和大力金剛掌,硬橋硬馬的,以前在鼓樓底下襬過場子,能手劈幾塊青磚,不少人看過。你問這幹啥?”
“聽說練這個的,最看重臉面,比命還金貴。要是讓人說他功夫稀鬆,或者是個縮頭烏龜,能憋屈得夜裡睡不著覺。”
“你是說要激他?”
“試試!他現在覺得咱們拿他沒辦法,抵抗心理很強。要是戳到他痛處,說不定就亂了分寸。”
於莉除了這個理由,還有一個想法想驗證一下的。
“梁隊,讓我去審審張三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