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第二隻怪異,我敗得不冤。我們迷霧教會之人,可不講究什麼為同伴保密,不過,我就是單純的不想告訴你,哈哈。”
陳咩咩“哦”了一聲:“殺了吧。”
“等等!”喊起來:“你該勸勸我的吧,總要威逼利誘一番,你不按套路來的嗎?”
陳咩咩已經不想交流,繼續擺擺手,示意要菠菠動手。
“住手!我跟你講,要是我不回去,我的同伴就會開始無差別的大開殺戒。你也不想看到血流成河吧?”
陳咩咩臉上肉眼可見地一喜:
“那感情好啊,他要是一直藏起來我還找不到他,只要他敢動手暴露自己,後面的事就好辦了。”
陳咩咩何許人也,能與小丑和睦共處的能是什麼好鳥?在家養怪異的又能是什麼好人?
要是那種正義人士,早就舉報他了,拿陌生人的性命威脅這種傢伙,簡直是笑話。
陳咩咩沒喊停。
滿手血腥,處理過無數“食材”,最終變成了食材,也算一種因果迴圈。
雖然不是親自動的手,但眷屬怪異都是配合他的計劃行動,算是他的工具,這可以算陳咩咩第一次殺人。
沒什麼特殊的感覺,你不殺人,人就殺你,事前沒時間感慨,事後覺得也就那樣。
他還怕扔垃圾的話被拾荒者撿去食用,於是將烤雞剁得粉碎,衝進下水道中。
“成功毀屍滅跡,我真是個小天才。”
他帶來的那一箱廚具,被青花喜滋滋地清點後,分門別類地擺到空蕩的廚房中。
於是,除了一口大鍋,廚房終於再次掛滿廚具。
下午17點20分。
臨近黃昏。
小丑從外面回來,再次過來拜訪。
“由於麻煩是我帶來的,今天我出去嘗試追蹤【廚師】,可惜此人太狡猾,估計已經完全恢復,你雖然強大,但他們不擇手段,還是留意點。”
陳咩咩點點頭:“我會小心的。正好飯點了,沒吃飯吧,一起吃烤雞?”
小丑一點不敢吃陳咩咩家的烤雞。
他朝桌子上瞟了一眼,瞳孔猛地一縮。
而後恢復正常,好似無事發生,裝作什麼都沒看到。
陳咩咩熱情地將小丑送出門,嘴裡嗶嗶個不停,什麼“遠親不如近鄰”、“經常過來坐坐”、“人多熱鬧”等等。
小丑回到1805的家中,關上門,才哆哆嗦嗦地從口袋裡掏出煙,打了好幾次火,終於點燃。
剛才,他在陳咩咩家餐桌的烤雞旁,看到了一把切烤雞用的小餐刀。
。刀餐的眼分十他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