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佳敏死了,盧鑫害怕了,首接自殺也有可能。
這樣的推斷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警署的警察們也不是吃素的,他們己經得到可靠訊息,林佳琪跟他們兩個人有仇。
林佳敏是林佳琪的妹妹,當初被林佳琪給賣給了人販子,遇到好心人才偷渡來了港島。
盧鑫更是對林佳琪存有必殺的理由,他的家人都因為林佳琪的出賣而家破人亡。
所以這三天,幾個人都對林佳琪進行了嚴厲的審查,好在他們不敢對林佳琪用刑。
但可以耍陰招啊,比如不讓她睡覺,不讓她上廁所,用強光燈照射林佳琪的臉部……
面對這樣的虐待,林佳琪只說一句話,她要找律師,在沒有她律師到場的情況下,是不會說一句話的。
至於不讓她睡覺和上廁所,她的精神可以進入空間睡覺,上廁所,強光燈對於她來說,更加不在話下。
為了方便以後檢舉這些警察,林佳琪還偷偷拿出了迷你記錄儀,趁著警察不注意,夾在了自己所坐的那個椅子上。
“林佳琪,最後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你再不交代,我們就要對你採取必要的措施了。”
一個長著一對藍色眼睛的鬼佬警察又一次粗暴的踹開了門,看向林佳琪的眼神帶著殺意。
林佳琪眉頭深皺,她己經懷疑,盧鑫的家人應該買通了這些人,他們想要置自己於死地。
“我的律師來了嗎。”
“屁的律師,你又不是港島人,哪有你的律師。”
“既然我不是港島人,那你沒有權利關押我這麼久,我要求你送我回去,自有我祖國的人來審查我。”
“想要回去,做夢吧。”
林佳琪冷哼,轉過臉根本不予理睬,這個鬼佬警察急了,夏國的外交部己經來人交涉了。
上面也勒令他在三小時內交人,看看時間,只不過剩下一個半個小時了,必須要在一個半小時內把人給留下。
可這個女人不配合,他又不能用武力解決,關鍵時刻,另外一個港島警察出現,臉上堆著笑容,遞給林佳琪一份檔案:
“林佳琪女士,你在這裡簽字,簽完就能離開了。”
林佳琪拿起這份檔案看了起來,這是一份認罪書,上面寫明瞭盧鑫和林佳敏皆死於林佳琪手裡。
至於那個大傢伙上為何沒有林佳琪的指紋,那是她殺完人後消除了自己的指紋。
林佳琪首接將這份檔案給摺疊起來,冷笑著看著這個港島警察。
“認罪書,還給我編排好了如何行兇,我會把這份檔案交給我們祖國的有關人員,讓他們跟你們好好交涉一下。”
此言一齣,這個港島警察急了,想也不想就衝了過來,想要搶奪林佳琪手裡的檔案。
林佳琪坐的椅子是有枷鎖的,限制了她的自由度,想要躲避根本就避不開。
就在檔案即將要被奪走之際,這份檔案忽然不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