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號公路像一根大動脈,連線著周圍幾個重要的資源點。
而這幫所謂的“公路幫”,就像是寄生在動脈上的血吸蟲。
少說五十多個人,還有RPG。
這他媽的可不是漢森那種關起門來吃人肉的小打小鬧,這是成規模的武裝暴徒。
跟他們都能有的一拼。
即便他手下這幫人現在吃得飽、穿得暖,手裡還有重機槍,可一旦對面一顆火箭彈飛過來,大家就得整整齊齊地去上帝那兒領便當。
他需要一雙眼睛。
一雙能鑽進那幫雜種老巢裡,把他們底褲顏色都看清楚的眼睛。
畢竟對方生活在車上,機動性很強,哪怕就偷襲幹掉一部分人,剩下的人也會一鬨而散,再伺機報復。
那可就不好玩了。
格倫。
那個棒球帽歪戴著,趁著大家都在思考問題,他正一個勁兒地往嘴裡塞著肉,眼神里透著股子機靈勁兒的亞裔小夥子。
這小子在劇裡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外賣之王”。
不管是行屍走肉的城市廢墟,還是危機西伏的野外森林,只要他想去,就沒他溜不進去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這小子對亞特蘭大周邊的地圖爛熟於心。
以前送披薩的時候,他估計連哪條巷子裡有隻流浪貓都記得清楚。
“格倫,來。”
里昂招了招手。
正在瘋狂進食的格倫愣了一下,趕緊拍掉手上的渣子,一路小跑地蹭到了里昂面前。
“老大,你找我?”
格倫挺了挺胸,雖然他那副小身板在一眾膀大腰圓的囚犯裡顯得有點單薄,但那雙眼睛卻亮得嚇人。
他其實一首憋著股勁兒。
在這支隊伍裡,達里爾是頂級的獵人,瑞克是靠譜的執行者,肖恩單兵能力突出,T仔忠誠可靠,就連莫爾那個混蛋都能憑著一股子瘋勁兒在前面衝鋒陷陣。
而他格倫,除了幫著外出搜刮點物資,好像一首沒能展現出真正的價值。
他想冒險。
那種血液在血管裡狂奔的刺激感,才是他在這個末世裡活下去的動力。
里昂看著他,嘴角扯出一個笑容。
“格倫,我記得你以前是送披薩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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