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倒是有些疑惑了,鬧不懂賓利究竟想做甚,賓利只對她笑笑,拒絕透露後續的事情,因為賓利知道夏洛特不看好這件事,她對簡又是非常重要的朋友,只要夏洛特說一句不是自己就會失去所有的機會,因此賓利是防著夏洛特。
夏洛特只好選擇離開,臨行前想拿走畫,賓利卻手快一步擋了:“這是我向愛小姐請求才得來的,如果她要拿回這幅畫,我希望是她親自跟我說。”
夏洛特無法,只能帶著露西離開。
露西小聲的詢問道:“這件事情,需要告知愛小姐嗎?”
夏洛特搖搖頭,簡是個有主見的人,夏洛特不想過多的干涉她的想法,之所以會去找賓利,是擔心賓利將簡當做那些可以任意玩弄的貧寒人家的小姐。
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富有的紳士遇見貧民家的小姐,或者是因為對方的美貌,或者是因為對方與自己接觸過的小姐比起來與眾不同,所以紳士“愛上”了貧民家的小姐,開啟一段蕩氣迴腸的戀情,但實際上,過不了三五個月,這位紳士可能就跟另一位同樣的小姐戀愛了。
夏洛特離開後,賓利暗自舒了一口氣,他剛才是非常緊張的,好在是過了這一關。
他拿起那幅畫,又看了看,準備拿去裝裱。
他對簡說的那句“這畫可以掛在牆壁上展出”不是虛言,是真這樣認為的,賓利甚至想著,如果以後自己在牧場裡的屋舍掛著這樣一幅畫,一定會非常的美好。
接下來的幾天,夏洛特留心觀察,發現賓利確實沒有糾纏簡,只是像朋友一樣跟對方交談,那些來拜訪的鄉紳小姐也不曾因此而為難過簡。
夏洛特輕輕皺眉,她發現自己好像有些看不懂賓利的作為了。
好在賓利過幾日就要回倫敦了,夏洛特也暗自鬆了一口氣。
賓利已經將那片土地買了下來,現如今已經算是一個真正的鄉紳了,他還向盧卡斯先生諮詢麥裡屯這邊建造房屋需要準備什麼,以及需要花費多少錢。
他對此事十分的上心與熱絡,拿著紙筆設計著未來的小屋,向所有認識的人詢問,要增添哪些設施。
眾人在客廳裡討論著,盧卡斯太太道:“一個大大的廚房是必備的,還有壁爐跟烤爐。”
賓利點頭,記了下來,然後道:“我還有不少的僕人,是不是還需要修建幾間下人房跟馬伕居住的馬房?”
“哦,你有多少的僕人?”盧卡斯太太好奇的問道。
賓利回道:“光男僕加馬伕就有六七個,女僕有六個,做雜活的三個,一個廚娘,剩下兩個是路易莎與卡洛琳的貼身女僕。我想,我應該還會招一些人,我準備將那一片土地打造為一個小牧場。”
夏洛特疑惑,往常賓利是不會對外說起這些的,今天怎麼一反常態的帶著幾分炫耀的姿態說起這些?
賓利感受到夏洛特的視線,露出個無害的笑容,夏洛特不想看他,就回過頭跟簡交談。
——
關於賓利與簡.愛的問題,現在是十九二十左右的賓利,他對於愛情是處於衝動的年歲,所以他跟簡.愛並沒有多大的交集,但他還是衝動的開始追求,這跟配平其實沒有多大的關係,因為賓利的性子有幾分軟弱,是的,軟弱沒主見,在原著裡也時常被他兩個姐妹支配,包括達西。
達西與賓利說是朋友,但他們的關係並不對等,在原著裡位高者達西經常會使用訓誡、教導的口吻跟賓利說話,而賓利也一直尊稱他為達西先生,也正是如此,所以達西勸賓利不要跟簡.班納特在一起,賓利就聽了。
簡.愛卻不一樣,她骨子裡有一股堅韌與決斷,這樣的性格對於一個性格軟弱的人有極大的吸引力,這是心理學上的性格互補性。而夏洛特並不看好他們的關係,所以她插手是為了保護簡,因為對於賓利來說這可能只是一次消遣或者是風流韻事,但對於簡.愛來說,將會是再一次的滅頂打擊。
但文裡的賓利比原著更有主見,因為夏洛特成為了他的朋友,他從一個女性身上學到了主見與決斷,所以他下決心買了田地,完成了身份的轉化,從這一刻開始,他與原著裡的賓利就像是兩個平行時空的人,性格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包括簡.班納特她們,她們也發生了改變,進入了另一個社交圈,不會像原著一樣,只能靠婚姻改變命運或者是生存,那個時候變得更優秀的她們也許會有很多追求者,但她們不一定要向原著一樣,一定要選一個所謂的“合適”的先生結婚。
因為在我看來伊麗莎白與達西是因為愛,所以突破了貧富差距,他們其實是同一個階級,只不過達西是鄉紳中最頂尖的那一批,而簡.班納特跟賓利則是符合那個時代對於“理想婚姻”的期待——男性提供經濟保障,女性以青春美貌與品德成為家庭女主人。奧斯汀透過人物互動與時代邏輯,暗示了這段婚姻在世俗框架下的“合宜性”,簡.班納特提供美貌與身份,賓利提供財富,在所謂的一見鍾情的理由下,進一步強化其作為“愛情與物質平衡”的典範意義,但真是因為純愛情的話,賓利第一次就不會離開,他跟簡.班納特最後在一起,其實是經過達西先生的勸說,並且達西先生表明自己對伊麗莎白的心意後,兩位賓利小姐才同意賓利的婚事,或者說不再阻攔。
其實,賓利這段婚事,很符合當時社會的行情,就是富有的商人中產階級娶高一階級的小姐來改變身份,就像達西的父親與母親,父親是鄉紳,母親是貴族出身,所以在我看來,順著不同的走向,賓利與簡.班納特會選擇不同的戀人,但達西與伊麗莎白他們是理想主義者,認為婚姻就是基於愛情的,他們是一種理想與精神靈魂上的共鳴,在沒有遇到這樣的人之前,是不會輕易許諾婚姻,所以他們再次相遇之後,吸引是不可避免的。
關於原著我是這樣理解的,可能過於淺薄,傲慢與偏見中,奧斯汀一共寫了三對夫妻,代表三種婚姻情況,第一對,夏洛特與柯林斯,他們是“合適”的婚姻,麵包與生存的選擇,是那個年代絕大多數沒有嫁妝與美貌的小姐無奈的選擇;第二對,簡.班納特與賓利,基於所謂的一見鍾情下的世俗適宜的夫妻,真講愛情,可能就60%吧,畢竟賓利最初純看臉,因為簡的性格是當時絕大多數淑女的典型,換而言之就是換個同樣漂亮的小姐,賓利依舊會一見鍾情,簡也一樣,換個年輕富有的紳士,她依舊溫柔體貼;第三對,伊麗莎白與達西,突破貧富差距,共同妥協退讓,達成的靈魂共鳴,達西的傲慢與伊麗莎白的偏見,註定有一方需要先退,達西先退了,他們才有機會,所以很多人會喜歡達西不僅是因為他富有英俊,更多的是他願意為愛放下面子與傲慢妥協退讓,而伊麗莎白她雖然偏見,但她也擅長反思,也不會拉不下面子死犟,她在意識到誤會達西后,就表示了歉意,誠懇的道歉,進一步塑造了她的性格,達成與達西的靈魂共鳴。我覺得正是這三對夫妻的塑造,既寫出了社會最糟糕的婚姻柯林斯與夏洛特,又寫出了社會最適宜的婚姻簡.班納特與賓利,更寫出了跨越現實的理想婚姻伊麗莎白與達西,這才是它成為經典的原因,而不是所謂的“灰姑娘瑪麗蘇”小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