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洋看著面前這張臉,只覺得陌生,林雅還是那個林雅,五官沒變,但他就是覺得陌生。
好像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他交往的物件,而是一個從未真正認識過的陌生人。
剛認識林雅的時候,他覺得這個姑娘嬌俏可愛,雖然有點大小姐脾氣,她嘟著嘴生氣的樣子很像一隻炸毛的貓,哄兩句就好了。
他可以忍受她發脾氣,忍受她挑三揀西,忍受她在朋友面前說他是“鳳凰男”,說的時候還要挽著他的胳膊,用一種半開玩笑的語氣,好像只是在調侃,不是真的看不起他。
這些他都認了,畢竟是他自己選擇的路。
但他不能忍受把他的全部價值都歸結為“你是我爸的下屬”。
好像他沒有林雅就活不下去,好像他這個人本身沒有任何值得被看重的東西。
他想說點什麼狠,真以為他離開他們林家就活不下去?別太把自己當回事。
想說分手,這兩個字己經滾到了舌尖上,只要張開嘴就能說出來。
但話到嘴邊,又被他硬生生咽回去了。
不是捨不得,是咽不下這口氣。
他付出了這麼多,忍了這麼久,憑什麼最後還要像一條狗一樣被人掃地出門?
他明明應該是前途正盛的那個,升職加薪,女友家裡有資源,大學同學聚會的時候所有人都在羨慕。
他當時端著酒杯,嘴上謙虛,心裡是得意的。
自己的選擇是一點問題沒有,用一段感情換一個前途,這筆賬怎麼算都不虧。
可現在他才發現,前途人家隨時可以收回去。
如果當初沒有被誘惑呢?
如果他跟蘇蘊舟沒有分手,兩個人一起租房、攢錢、擠地鐵上班,到現在應該也攢夠了郊區一套小兩居的首付。
蘇蘊舟不會嫌他加班多,不會在朋友面前說他是鳳凰男,更不會站在餐廳大堂裡指著他的鼻子說“沒有我你什麼都不是”。
但蘇蘊舟不會給他帶來升職的機會,不會讓他有今天的位置。
他選林雅的時候,圖的就是這些。
現在再想“如果當初”,只能說明陳浩洋他既貪心又沒種。
可笑,也可悲。
林雅看著陳浩洋沉默的樣子,滿意了。她把包往上提了提,轉身往外走,走了兩步發現陳浩洋沒跟上來,回頭瞥了他一眼,眼神里全是不耐煩:“走啊,還站著幹什麼,我可不想在這個地方,再多待一秒。”
陳浩洋跟上去,落後她半步。
夜風從巷口灌進來,吹得透心涼。
林雅走在前面,他走在後面,兩個人之間隔著一段不遠不近的距離。
林雅在打電話,在跟朋友吐槽今晚的遭遇,語氣裡的嫌棄隔了幾步都能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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