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遠走在去公社的土路上,腳下的黃土被踩得紮實,一步一個腳印。
腦子裡還在一遍遍回放早上的畫面,劉嬸那副心虛慌亂的模樣,像根刺似的紮在他心頭。
那絕對不是裝的。
臉色慘白得像張紙,眼神躲躲閃閃,根本不敢和他對視,嘴唇控制不住地哆嗦,整個人都透著一股慌不擇路的勁兒。
正常人被冤枉,第一反應必定是辯解。是罵街。是拍著胸脯喊冤,可她倒好,第一念頭竟是想跑。
只可惜,他手裡現在沒有實打實的證據。
陳思遠微微眯起眼睛,目光沉了沉。
這年頭不比後世,沒有監控,沒有DNA,沒有一查一個準的技術手段,想憑几句話就揪出一樁舊案,難如登天。
可他信自己的眼光,更信自己的判斷——劉嬸平日裡那些打著“牽線搭橋。幫人送養”的幌子,絕對藏著見不得光的勾當。
他心裡暗暗盤算著下一步,腳下卻半點沒慢。
從陳家大隊到公社,也就七八里地,陳思遠年輕力壯,身體又被系統強化過,腳程又快,一路緊趕慢趕,一個小時不到的時間就穩穩到了地方。
公社所在地是個不大不小的鎮子,一條主街筆直貫穿南北,街兩旁依次排開供銷社。收購站。郵電所。衛生院,最裡頭便是威嚴的公社大院。
這會兒正是上班的點,街上行人不多,偶爾有輛二八大槓腳踏車叮鈴鈴駛過,鈴聲在空曠的街上格外清脆。
陳思遠沒直奔派出所,而是先拐進了一旁的供銷社。
供銷社門面不大,裡頭卻五臟俱全。
一排排木櫃臺擦得發亮,後面架子上擺著暖水瓶。搪瓷缸。毛巾。肥皂,還有幾匹顏色樸素的布料,整整齊齊掛著。
櫃檯上擱著幾隻敞口大玻璃罐,裡面裝著水果糖。餅乾。桃酥,甜香和麥香混在一起,一股腦往鼻子裡鑽,勾得人直咽口水。
售貨員是個三十來歲的婦女,梳著兩根油亮的長辮子,正趴在櫃檯上打盹,腦袋一點一點的,眼看就要睡過去。
陳思遠輕輕敲了敲木櫃臺:“同志,買點兒東西。”
女售貨員猛地抬起頭,眼神迷迷糊糊,帶著剛睡醒的慵懶,掃了他一眼:“買啥?”
“有紙筆嗎?”
“有。”女售貨員懶洋洋地從櫃檯底下摸出一個泛黃的作業本和一支鉛筆,往櫃檯上一放,“一毛三。”
陳思遠掏出皺巴巴的毛票遞過去,把作業本和鉛筆仔細收好,轉身走出了供銷社。
他在街邊找了棵枝繁葉茂的大槐樹,往樹蔭底下一蹲,將作業本攤開墊在膝蓋上,提筆就要寫字。
這年頭,但凡給上面寫信,都得講究正規格式,抬頭要寫“敬愛的公社領導”,落款也要署上“革命群眾”,半點兒馬虎不得。
可陳思遠想了想,沒搞那套繁文縟節。
他只簡簡單單寫了幾行字:
“陳家大隊劉海燕,可能涉嫌拐賣兒童。她以前幫人介紹送養的孩子,如今全都沒有下落。請組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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