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這根簪子價值不菲,算是收穫不小,自然不再計較。
縣令忙的是滿頭大汗,命人把郡主的馬找了回來,這才再次上路。
經過這麼一鬧,小郡主也沒了脾氣,在路上倒是老老實實,總算平安到達了縣城。
等把人送到了縣衙之後,李陽領了滅殺野豬的賞錢,就在縣城的大街小巷逛了起來。
這簪子雖好,可卻不能吃,不能喝,現在李家村面臨著饑荒的危險,換成糧食才是最重要的。
沒過多長時間,就在南大街找到了一家當鋪,看門頭裝潢得十分氣派,應該是家大門店。
李陽邁步進屋,拿出簪子往高高的櫃檯一拍。
“掌櫃的,勞煩您給掌掌眼。”
這當鋪是縣城裡最大的一家,在櫃檯後面是幹了多年的老朝奉,可看到這根簪子,卻嚇了一大跳!
“這位小哥,這簪子…從何而來呀?”
幹朝奉的眼力最佳,看到李陽身穿布衣,而且裝扮十分老土,一看就是山溝裡的窮人。
但這根簪子來頭甚大,不僅僅是那顆碩大的明珠,最要命的是呈鳳凰形狀!
在古代年間,鳳凰形制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除了皇室宗親,誰要是擅自使用,那可是大逆不道!
李陽急於換錢,隨口答道:“這是別人送我的,怎麼,這簪子有什麼毛病嗎?”
“沒有沒有…”
朝奉趕緊從櫃檯後面繞了出來,吩咐夥計端來了茶水點心,讓李陽隨意取用。
然後才說道:“小哥,這根簪子可是大有來頭,咱開啟天窗說亮話,我這裡是不敢收的。”
“啥?為啥不敢?”李陽問道。
“這簪子乃是皇家之物,再加上這顆珠子有十幾分大,價格無法估量,小店本小利薄,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啊。”
這朝奉邊說邊察言觀色,卻見李陽眉頭一皺,似乎有些不耐煩。
“既然如此,那我換一家也就是,把簪子給我吧。”
這朝奉嘿嘿一笑,慢條斯理地說道:“那也不行,簪子是皇家之物,若是不說出來歷,小店不能奉還。”
李陽不由得心頭火起,心裡暗道:“這他娘要明搶啊!”
想到此處,李陽大馬金刀坐在椅子上,連吃了好幾塊點心,又把茶水一飲而盡。
“已經說過,這簪子是有人相贈,你愛信不信!現在我就要帶著東西走,你敢阻攔嗎?”
朝奉嘿嘿冷笑:“這位小哥不要急,我們幹這行的都心知肚明,知道你這簪子是從哪兒來的!”
“就憑你這身衣服,能有人送這寶物?說白了,不就是挖墳掘墓?這可是死罪啊!”
“要想本店收這東西也容易,只是價錢得細細商量,這樣吧,給你五兩銀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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