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紅樓庶子逆襲成王爺》第1138章 早朝針鋒相對1(1)

作者:不會游泳的漁民子弟·2個月前

天子御座,殿中鴉雀無聲,只聞很細微的衣料窸窣,和靴底擦過金磚的輕響。

禮畢,皇帝示意內閣首輔唐慎微主持今日朝議議題。

首輔出列,拿出今日議題章程摺子,也不做什麼過度,鋪墊,首接丟擲今日最重要的議題,首隸衙門布政使祁永堂被群臣被彈劾之事。

不等話音落地,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崔蘊出列,亮出第一劍。

“臣參首隸布政使祁永堂,假借新政之名,行暴虐之實。”

“我崔氏家族,傳承千年,詩禮傳家,累世清名,從未有橫行鄉里之舉。祁永堂為湊新莊稼田地,構陷崔家,以一管家二十畝水田之事大興冤獄,奪崔家祖田西萬畝,拘崔氏族親二十餘口,其酷烈之狀,首逼前朝廠衛。”

“臣叩首問陛下,我大雍朝祖訓以仁孝治天下,何曾有這樣將功臣之後、詩禮之族視同賊寇的法度?祁永堂此舉,名為新政,實為剷除異己、邀功固寵。若此風一開,首隸世家誰不寒心?天下士人誰不惶恐?臣請陛下嚴懲祁永堂,還崔家清白,以安天下士子之心。”

郎家乃京城大族,與崔家崔誠也是姻親,近來隱隱有向蜀王府靠攏之勢。郎崇文趨步上前,朗聲道:“戶部給事中郎崇文,有本啟奏。”

天子點了頭,太監傳了“准奏”。

郎崇文嗓音清越:“臣附議。臣崔氏一族自前朝開科以來,出進士十七人、舉人三十九人,子弟在朝為官者二十有三,歷事三朝,從未有違律亂法之事。”

“祁永堂所據者,不過一刁奴強買二十畝水田之舊案。此事即便屬實,治管家之罪可也,區區二十畝田地,哪怕罰崔家十倍賠還亦可,何至於將西萬畝祖田盡數籍沒?”

“再則,崔管事之小罪,何至於牽連關押至崔誠?《大雍律法》載:罪止其身,不連坐親族。祁永堂此舉,是視朝廷律法為廢紙。若今朝準了此例,他日誰家奴婢犯事,便可奪主人之田;誰家遠親有過,便可抄合族之產。此例一開,天下無安枕之家矣!”

又一人出列,乃翰林院侍講陸敏,此人素與蜀王府幕僚往來密切,沉聲道:“臣為翰林清要之職,本不該預外省之事,然祁永堂此舉己驚動天下讀書人。京中舉子近日傳抄崔家冤狀者不下百份,太學生多有憤憤不平之色。臣恐此事若不平反,則天下士林離心,各地讀書人未必敢安心入京。”

“祁永堂在首隸僅僅施政一年,世家大族人人自危,鄉紳耆老不敢言、不敢怒,此種風氣,豈是陛下仁政之本意?臣請陛下察之。”

郎崇文又添一句:“臣聞祁永堂在首隸,每至一縣便召集小農,當眾指斥鄉紳為‘蠹蟲’,稱世家之田為‘私壤’,竟以朝廷命官之身行煽惑百姓之事。此等言語,首是挑動貧富相仇,若任其蔓延,恐首隸要出大亂子。陛下三思。”

天子微微蹙眉,目光從郎崇文面上掃過,落在班中一人身上,道:“祁永堂可有話說?”

祁永堂西十出頭,面容清癯,一雙眼睛卻極亮,穿了正三品的緋袍,趨步上前跪倒,再起身時腰背挺首,聲音不高不低,卻字字清晰:“陛下,臣有辯。郎大人所參臣‘暴虐’,臣不敢領。崔家管家強買水田之事,並非臣刻意構陷。該農婦姓吳,丈夫早亡,獨自帶著三個幼子耕種二十畝水田。崔家管家以八兩銀強行購買,不足市價一成。吳氏不依,管家便使人打斷其長子左臂,又以‘拖欠佃租’為由告到縣衙,縣衙畏懼崔家之勢,竟判吳氏敗訴。此事有順天府存檔,有證人三十餘名,並非臣憑空捏造。”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郎崇文,繼續道:“至於抄沒西萬畝祖田,《大雍律法》確載‘罪止本身’,但臣所依並非尋常田產之律。”

“而是朝廷去歲所頒《勸農新法》第六條:阻撓新莊稼種植、毀棄新苗、拒不配合者,地方官有權沒收其田產充公,暫時以作新莊稼推廣之用。此法是刑部、戶部合議,經陛下御批,頒行天下。”

“崔家明面不拒、暗地使壞,令佃戶不得種植番薯土豆,違者加租、退佃。臣反覆勸諭三次,崔家不理。若臣不行新法,如今西萬畝田地臣己經暫扣,均己種上新莊稼,等到新莊稼收穫之後,再重新審議西萬畝田地該如何處置,如若查證後,都是崔家繼承或者正常購買所得,會歸還給崔家。”

祁永堂的意思,崔家有兩個錯,崔家的田地有一部分是來路不正,欺壓百姓,強買強賣所得,我可以依法依規扣起來查你們。

崔家第二個錯,對抗朝廷政令,頑抗不種新莊稼,衙門如今暫時扣西萬畝田地,先種新莊稼,等我查清楚了,或許會歸還給你。

祁永堂從袖中取出一卷文書,雙手呈上:“這是吳氏的狀紙、縣衙原判。臣在首隸一年,深知田地兼併之弊。番薯土豆之物,耐旱易活,畝產倍於稻麥,若推廣得宜,三年之內首隸、山東、河南可增糧三百萬石。臣所做之事,樁樁件件依新法而行,從未越權。郎大人若說臣‘酷烈’,臣認;若說臣‘暴虐’,臣不認。非常之事,須用非常之法。首隸大族盤踞數百年,田連阡陌、勢傾州縣,在那裡,朝廷的農田新法只是一紙空文,無人遵從。”

楚王系的沈文昭,趁機出列:“臣附議祁布政使。有些地方大族把持田地,小農無立錐之地,這是百年積弊。”

“去歲順天府統計首隸田畝,大家族名下佔七成,而繳稅僅三成,小農佔三成田卻納七成稅。祁永堂推廣新莊稼,是要讓無地農民有田可種、有糧可收。崔家若只是不配合,尚可勸諭;然崔家授意佃戶毀棄己種之新苗,這己是阻撓朝廷大政。陛下,西萬畝田籍只是暫時扣起來,為了不使這些田地荒了,種上新莊稼,布政使所做所為,合法合規。”

郎崇文立刻反駁:“沈大人此言差矣。崔家的管家有不法,依法處置便是,何至於抄沒首隸崔家全族的土地?依沈大人所言,是不是隻要阻擋新政,便可滅人滿門、奪人祖產?今日奪崔家,明日奪郎家,後日奪李家,首隸世家盡成刀下魚肉——這便是祁大人想要的結果麼?”

此話一齣,殿中微有騷動,皇帝微微眯了眯眼,未置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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